1、离婚诉讼要注意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
以离婚诉讼为例,原、被告涉及承担的举证责任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夫妻身份信息。包括用以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及夫妻关系的有关证据,主要指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婚姻登记开具的证明等。
(2)感情关系方面。用以证明夫妻感情状况、分居时间等方面的相关证据,包括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
(3)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
证据是案件成败的关键,离婚案件和其它案件一样,在诉讼中主要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因此在离婚案件中,不管原告还是被告,都要积极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但是很多人身陷离婚泥潭时,往往感性多于理性。而且离婚牵涉感情、财产、孩子的抚养等种种问题,当事人不知道该如何搜集和提供证据。很多自己的主张由于没有证据支持,最终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笔者围绕普通离婚诉讼中的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
导读:明明签署有书面借条,甚至拍摄了视频证明40万元债务,这起看似稳赢不输的官司,最终却未被法院认同。近日,静安区法院对原告珍珍(化名)起诉晓军(化名),索讨人民币40万元借款及利息的诉请,判决偷拍的视频证据能否采信。
离婚男方写下借条,女方偷拍视频留证据
珍珍与晓军原来是夫妻关系。2010年6月,因晓军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双方选择协议离婚,两人婚后并无房产。
离婚后,晓军曾书写借条言明...
摘要: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向法庭提交。如:共有财产证据、证据、外遇过错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据可分为以下几类:
1.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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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做出取舍。
小夫妻吵闹不休男方诉讼离婚,女方同意但要求男方提供居住处,否则不离婚。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告王先生与被告沈小姐离婚;被告要求原告解决居住的请求,因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沈小姐家住远郊,其和王先生年龄都在二十八岁上下。双方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之初两人感情尚可,2005年春天登记结婚。婚后沈小姐一直和王先生父母同住在一起,小夫妻俩û有买房。但婚后不久,双方感情急剧降温...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于其他方面的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的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恶意分居两年的,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这五种情况是当事人只要有证据证实存在,那ô法院在调解无果的前提下,一般是判离的情况。如果不具备以上这几种情形,法...
离婚过程中,如果已经确定要离婚,应收集据,以便在过程中维护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证据收集的种类主要包括诉讼主体资格、感情确已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方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证据收集的难度不会太大。但是,如果涉及损害赔偿或财产隐匿问题,收集和保存离婚证据往往成为当事人的首先面对的问题。收集和保存离婚证据因证据种类以及证明目的不同而不同。
一、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法定...
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如: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分为以下几类:
1.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发票等证据。
2.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
问题:我与前男友非婚同居,并生育了孩子。现我们正在闹分手,男友强行讨要同居期间我自己凑钱购买的部分电器,请问:这种情况,男友是否有权讨要?
律师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所以,您应用电器购买发票等证据证实电器为自己出钱购买,否则只能按共有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