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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同事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案情】   原告刘某(男)与被告陈某(女)于2004年4月相识谈婚,同年5月开始同居生活,经过长期共同生活的相互了解,双方于2006年5月8日登记结婚,同年10月28日,被告陈某生下女儿刘小某。2009年8月20日,原告刘某以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后,原告于2010年8月3日再次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广东省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和证人张某出具的书面证言原件一份,载明“我公司职员...
离婚证据收集与保存
  离婚过程中,通常情况下,涉及的证据种类不多,保存证据的难度一般不会太大。但是,一旦涉及过错损害赔偿或财产转移等问题,收集和保存证据往往成为当事人的首要工作。收集和保存证据的工作因证据种类以及证明目的不同而不同。   一、、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
外遇离婚证据的收集
  因一方婚外非法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但是无过错方必须举证证明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离婚诉讼中证明对方过错的离婚证据显得特别重要。         证明过错的外遇离婚证据通常比较隐蔽,收集此类离婚证件的难度较大。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经常因为收集证据不足,导致法庭无法采信证据造成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的...
外遇短信能不能当作离婚证据?
  自打知道老公有外遇后,28岁的阿丽(化名)这心里,烦得整夜整夜睡不着。   一天,她特意请了假,跑到朋友家打电话,咨询专家。   “他最近越来越少回家,也默认自己出轨了,这段婚姻能维持多久,心里也没有底,我已经用照相机拍下了他的暧昧短信,这能不能算证据?其实有时候我被逼急了,真想请个私家侦探。”   电话那头,阿丽一口气说完这一通话,深深吐了口气。   阿丽说,丈夫阿城(化名)很喜欢到娱乐场...
四次起诉离婚 当事人上庭不带证据被教育
连续四次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杨女士,昨天上法庭时,却什么证据都没带——这事发生在南岸区法院审判庭。 昨天上午10时许,杨女士向法庭诉称,她与丈夫徐先生在1988年结婚。婚后两人性格不合,缺少沟通,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甚至大打出手,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在此之前,她分别于2004年、2005年和2006年三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每次都没离成,都是法官调解让他们和好的。但是,...
离婚案件应准备哪些证据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比如,女方不能忍受男方长期的家庭暴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前,应当有意识的收集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男方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警方笔录、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女方在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就不能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那么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庭的支持。...
怎样收集离婚证据,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
离婚过程中,如果已经确定要离婚,应收集离婚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维护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证据收集的种类主要包括诉讼主体资格、感情确已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方面。通常情况下,离婚证据收集的难度不会太大。但是,如果涉及损害赔偿或财产隐匿问题,收集和保存离婚证据往往成为当事人的首先面对的问题。收集和保存离婚证据因证据种类以及证明目的不同而不同。 一、证明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法...
哪些证据能证明过错
哪些证据能证明过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形式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在离婚案件中,证明配偶一方存在离婚过错的常见证据为下述五种。  1.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书证的主要形式是各种书面或纸面文字材料,如合同、信函、电报、电传、图纸、图表等,但书证的具体物质载体不限于纸面材料...
捉奸证据因侵犯他人隐私权而被法院认定不合法
    案情介绍:阿丽和阿宝系夫妻,两人于1990年10月1日结婚。阿宝一直从事业务工作,后经拼搏和奋斗,终于在2000年成立了自己的货运公司,公司日益发展壮大。在此期间,阿宝认识一漂亮女子,还给她买了一套房产,并且和她一起过上了同居生活。阿丽获知此事,非常气愤,并于2007年的一天带人到他们的住处实施“捉奸”,获取了阿宝和那女子在一起的视频和照片等证据。阿丽欲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阿丽的诉讼请求...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有不少人认为,分居了一段时间就可以自动离婚,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无论分居多久,都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诉讼离婚,并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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