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27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办理协议离婚时要经过哪些程序?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
离婚期间,前后有几份签过字的离婚协议书,引起纠纷怎么办?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锯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
 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理性的分手,不愿再闹得天翻地覆,反目成仇了,离婚协议就成了登记离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签下自己名字的同时,感觉自己就此和对方解除了婚姻关系,协议自此生效了!这种感觉大错特错。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
离婚协议不等于离婚证书
 案例 原告张爱香(化名)诉称:张爱香与刘志国(化名)于1995年8月17日在郸城县宜路镇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已10岁。2004年3月26日,双方协商订立了离婚协议并进行了公证,约定: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女方张爱香监护并抚养儿子,男方刘志国同意把现有住房(公房)归女方居住,其他财产全部作为抚养费交女方保管使用。此后,刘志国即搬离原告住处。2005年8月,刘志国强行将儿子领回,并对原告进行打骂,无理要求...
离婚协议,房产位置应写谁
 上周,前往各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数为623对,比前一周增加10对。有聚就有散,上周分道扬镳的夫妇有184对。对于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新人来说,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男女双方要同时到场办理,都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现役军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军官证以及部队出具的婚姻关系状况证明原件,还有两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张,各区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安排也不同,建议提前问清楚。 上...
离婚协议书签了后反悔怎么办
1.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反悔离婚协议书签订后又反悔的不在少数,反悔的内容,既有可能对离婚本身的反思,或是对离婚后生活的恐惧不想离婚,又或是对财产分割方式反悔,希望多分得财产。无论是哪一种方式的反悔,对另一方而言都可能揪心的懊恼。这边在财产、小孩抚养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让步,而对方却胃口更大,要求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在诉至法院后连以前作出的让步都不算。这种博弈,笔者一定程度上赞同,因为权益的争取...
离婚口头协议有效吗?
 免费法律咨询: 我与丈夫办理离婚,在电话口头协议女儿共同抚养,协议由他起草,但当他把协议拿给我看时,变成女儿抚养权归他,抚养费一人一半,与当初的口头协议的原意不同;我不肯签这份协议,要求重新女儿抚养权归属大家,轮流抚养,但他不肯,态度还非常恶劣;在这个情况下我是否应该上法院诉颂离婚呢?手续应如何办理呢?我与他条件相当,大家收入差不多,也没有共同财产,各自也没有房产,他是出租车司机,开了出租...
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救济方法
导读: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简化,因此夫妻感情破裂办理协议离婚的概率大了很多。但是,协议离婚后面临这样的问题: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离婚一方能否对协议财产分割进行反悔呢?有的人在登记离婚后,不主动履行离婚协议,或拿到离婚证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比如,当初离婚登记时心甘情愿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比如有的人为了尽快离婚,表示愿意放弃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却反悔了,越想心里越不平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吗?
 免费法律咨询: 离婚手续可以更改吗? 中律网律师: 你好,可以!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又同意的话,可以自行更改;如果一方不同意,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了。关于子女问题,你可以主张抚养权(如果由另一方抚养),但必须能够证明另一方不再具有抚养能力,或者没有未尽抚养义务有害于子女身体健康或者今后的成长。关于财产分割,你必须证明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并非出于你的自愿,或者另一方隐瞒、转移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
对离婚协议可否单独撤销某一条款
案情 原告乔某和被告王某2009年在民政局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女方乔某放弃共同财产,女儿由男方王某抚养。因乔某无生活来源,由男方王某每月给付女方乔某生活费1000元,直至乔某再婚时止。”离婚后,王某一直未按照协议履行给付乔某生活费的约定。乔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如约履行。王某在诉讼中提出反诉,要求单独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该条约定,理由是显失公平,且乔某现与他人共同生活但不办理结...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