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离婚案件缺席审判数量增多,许多问题日益凸显。离婚案件由于涉及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是复合型案件。因其自身的特殊性,婚姻案件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庭才能解决。婚姻案件缺席审判不能兼顾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存在诉讼职能弱化和诉讼资源浪费等情况,婚姻家庭问题不能得以妥善解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能得以统一。此种现象应加以重视。
一、离婚案件缺席审判的三种类型
1、被告下落不...
保护婚前个人财产的几种方式?
A:结婚自然会涉及到财产,虽然我国2001年实施的新的《婚姻法》中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改 变了就的婚姻法中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为了更好的保护个人财产,除了有一部分人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正外,还有不少人想出了一 些“新招”。
一:虽然很多新人对婚前财产公正持排斥态度,但也有一部分新人在婚姻登记中心暴力婚前财产公正手续。
二:...
我国《婚姻法》规定认定离婚的条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前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未完全破裂则不准离婚;而夫妻感情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何正确判断和把握法律规定,是处理离婚纠纷的基本能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有以下情形:
一是法律规定所禁止的,违反即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禁止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等等,凡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认定为夫妻...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不是婚前必经的法定程序,必须坚持双方自愿原则。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对于维护双方今后的婚姻关系的稳定,预防或者减少财产纠纷有着重要意义。婚姻法
法律咨询:
我的一λ战友准备结婚,他的δ婚妻是地方人员。他现有一套房子、一部汽车。他担心婚后如果产生ì盾或者婚变,会在分割财产上发生纠纷。请问:他有必要与δ婚妻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吗?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离婚能否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离婚诉讼是否可以缺席判决 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 但经公告送达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离婚案,夫妻双方分居五年,无和好可能被法院判离。 原、被告于1987年5月8日登记结婚,婚生长子现年28岁。原告由于与被告感情不和于2004年到外地打工生活,开始与被告分居,夫妻感情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为此,原告诉讼来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认为:原告因婚后与被告感情不和于2004年外出打工至今,在这期间原告曾提出离婚,经村委会调解,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原告于200...
婚前置房产两人共同署名,分手后,男方以自己是房产实际付款人、女方分文未付为由要求法院将全部房产判归他个人。法院根据“房屋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法律规定,判定男、女各占房产50%的产权。一对男女朋友因分手而为分割婚前房产生纠纷,引发业界讨论……
感情不合分手为房产分割上法庭
晓暄与瑛红(均化名)恋爱三年,已到了谈婚论嫁阶段,因受近年房屋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的影响,二人...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对不予受理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退回,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的裁定为终结裁定,不得上诉。申请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申请被法院驳回后,当事人不得再提出申请,但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我和女朋友都曾离异,但我和前妻有一个孩子,而且名下有一处房产,我女朋友则没有子女也没有房产。我想问,如果我和女友现在登记结婚,我名下的房子是属于我,还是属于我们夫妻俩?百年之后,这个房子是归我和前妻的孩子吗?连先生 律师解答:如果你们双方没有约定,那么你婚前的这个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由于你们登记结婚就变成。 但夫妻互有继承权。假如你百年之后,你妻子和孩子都还在,在没有的情况下,这个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