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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十年夫妻离婚不获许 妻称丈夫让她借种生子
  45岁的妻子阿丽和59岁的丈夫阿华(均系化名)因离婚闹上法院。丈夫称,妻子常年在外面和别人“鬼混”,连孩子都不是他亲生的。妻子则称,那是因为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主动要求妻子跟其他人借种生子。近日,(广州)增城法院审结该案,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不予离婚。   1992年,23岁的阿丽认识了同在增城打工的37岁的阿华。恋爱1年后结婚,1998年儿子晓峰(化名)出生。2003年初,阿丽和阿华协议离婚,但随即又...
糊涂丈夫为阻止妻子离婚 虚构66万元债务获刑
  夫妻间维系婚姻关系的基础是爱、是情以及对家庭的责任和担当,可是,有些人为了维持婚姻却做出了令人无语的举动。这不,当妻子提出离婚后,吉海没有试着用真心去挽回这段感情,而是找人合演了一出戏,让自己背上了66万元的债务,并让债主将自己告上法庭,企图通过虚假诉讼增加夫妻共同债务来打消妻子离婚的念头。   为阻妻离婚   他虚构出66万债务   吉海与妻子肖雨的感情一直不好,2011年,肖雨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可...
分居几年可以离婚?
  导读:分居离婚必须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的,不能是其他非相关的原因,否则分居就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那么,分居几年可以离婚?   一、分居几年可以离婚?   《婚姻法》第32条具体规定了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种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分居离婚应该具体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时间,即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还有就是要分居满二年。这两个条件,是分居引起离婚所...
婚内借款合法有效
  刘女士:我与前夫于2007年结婚,2008年生了一个女儿,我工资较高且稳定,老公做生意收入不稳定,我俩都是收入归各自所有,家里的费用及孩子的费用都是用我的工资,在2009年时,他给我打个借条,借条上写明,借了8万元钱,用于日常小孩教育生活费用;在2013年中旬,因他有外遇,我们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抚养,他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我向其讨要借款,他说这个借款是夫妻存续期间发生,是无效借条,他不会给我的,我想问一下...
分居协议书范文2012
  摘要:所谓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英美国家普遍都承认分居协议的效力,允许夫妻双方在律师的帮助下,就当事人婚姻财产和其他财产的划分,婚姻债务的偿还达成协议,并就夫妻间的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养,监护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经法院批转,同时还要决定家庭的住址,保险范筹,养老计划,退休计划,纳税计划以及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相关的其他问...
夫妻一方举债 独自承担还款
     吴某燕与吴某信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感情不和,并从2009年12月起分居至今。2011年吴某燕以和他人合开皮包店为由,分三次向徐某共计借款人民币7万元,并出具了相应的借条。借款时,吴某信均未在场,徐某也没有将吴某燕向其借款的事实告知吴某信。因此吴某信对本案的借贷事实并不知情。而吴某燕有赌博恶习,并未从事经商等正当行业,其曾两次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甚至其母亲至今还在为其偿还每月3000元...
是否一定要等到分居两年才能离婚?
是否一定要等到分居两年才能离婚? 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是法律列举的一系列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中的一种,如果有证据能够双方之间符合其他的法定情形,就没有必要等到分居满两年才提出离婚。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标准抽象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但由于这一抽...
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导读:离婚债务分割的原则是什么?《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更多详情请看下文沪律网婚姻法编辑的介绍。   【案例】夫妻关系解除后,债务仍要承担?   2000年,高某(男)和李某(女)因工作的机会而认识,两人坠入了爱河,不久登记结婚。两人婚后,高某请了家装公司的刘某帮自己装潢房屋,...
无性婚姻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1、什么是无性婚姻   社会学家说,夫妻间如果没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却长达一个月以上没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无性婚姻。如果以这个标准衡量,据说中国有三分之一婚姻归于无性婚姻。性爱本来是婚姻中最重要也最精彩的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性婚姻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量存在着,这是不容回避的一个事实。虽然维持一个无性的婚姻是没有意义的,但黑格尔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无性婚姻的存在,自然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吧,没了...
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可由一方承担?
  案情:1998年,原告李某与二女儿黄某多方借款经营广昌至南昌、抚州客运业务,于1999年至2000年期间出卖所经营的客车,在被告陈某的请求下,原告瞒着大女儿黄某将近十五万元卖车款陆续借给陈某,截止2002年9月尚有80000元本金未归还并立下借据一份,因被告陈某至今未归还,遂引起纠纷,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陈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陈某认为此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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