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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赠与约定能否撤销?
案情:原告熊某(女)与王某(男)于1998年结婚,同年生儿子王小某,2006年7月28日双方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第二条约定“房屋1-3层产权归儿子王小某所有。房屋男方居住里面一直店面,二楼一套房屋;女方居住外面一直店面,三楼一套房屋。女方熊某享有永久居住权……”但此后,该房屋一直未办产权原始登记及产权转让手续,因原告与王某在及债务承担方面发生纠纷,原告熊某遂以儿子王小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据《合同法》第186...
结婚彩礼钱是什么
  导语:什么是结婚彩礼钱?就目前来说,我国法律对于“彩礼、嫁妆”并没有一个法律定义。实践中,我们一般认为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称,这是由女方家支付的。   而彩礼呢,又叫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确认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估“聘娶婚”。   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
咨询一下抚养费及离婚协议书的问题
问:我姐姐06年8月和她老公在街道的婚姻登记处离了婚,两人在那签了,主要内容是财产均分,房屋归男方,女儿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给500元抚养费。 1、为此专门开了一个存折每月转过来抚养费,但是他只给了前四个月的,后来嫌多,非要这边答应给300,或先给一年300元,以后再给500元,已经3个月没有给了。听说有一个说法:如果一方连续1年给一定数额的抚养费,而另一方也没有任何异议,那就算默认了,以后就是给300了,请问是...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导读:按照地方习俗,男女结婚,通常男方会给予女方彩礼钱。那么,彩礼钱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
离婚协议一方承担债务无效
8月31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民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姚国军、李淑荣共同偿还原告钱春生借款11.46万元及利息。2004年底至2005年6月间,原告钱春生应被告姚国军、李淑荣的邀请,到其上海回头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二被告以公司发货量大,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原告钱春生借款为其垫付运费。2005年7月1日,经原被告双方结算,原告钱春生共计为被告垫付运费11.46万元,并由被告姚国军于当日立下借据一...
男方90万“彩礼”订婚 女方拒绝结婚判返还
一男子为求婚竟出天价“彩礼”,后因女方拒绝结婚双方就彩礼返还发生纠纷。6月18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一审判处被告周靓返还原告熊常礼金款2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原告熊常与被告周靓恋爱,2008年3月31日原告为了满足被告提出的条件,进而达到结婚的目的,通过转账形式支付给被告周靓人民币90万元,2008年11月5日原告通过媒人杜瑞、刘玉之手给被告周靓父母黄金项链1条、黄金手链1条、黄金戒...
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反悔如何处理
离婚协议中对反悔如何处理 [案情]陈某某(女)和刘某某198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婚前刘某某有坐落在江西省金溪县桃源刘村四间平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间升建了楼上一层。2009年7月8日双方在金溪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双方现居住房屋归儿子所有。2010年1月21日陈某某向金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和刘某某在2009年7月8日订立的离婚协议中的关于的约定,现要求分得坐落在金溪县桃源刘村的二间两层砖...
度完“蜜月”悔婚 法院判决适当返还彩礼
  收取彩礼后仅度完“蜜月”就悔婚不辞而别,至今不见踪影,“丈夫”将女孩一家人推上法庭。1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女孩一家要适当返还原告班某彩礼金3800元。   2002年7月,班某与蓝姑娘在广东打工时相识,后班某找人到蓝姑娘家提亲,蓝姑娘及其父母均表示同意。2005年2月10日,班某到蓝姑娘家订婚,前后共送给蓝姑娘及其父母现金及礼物共计1.3万余元。同年1...
离婚协议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
待嫁女贪财悔婚 打工仔丢爱情索彩礼
  男女双方相亲不久就订立婚约,女方向男方所要5000元见面礼,但随后女方便反悔,小伙子诉至法院要求女青年返还见面礼5000元。   原告于某诉称,2008年10月经人介绍其与被告张某相识,不久便建立恋爱关系,2009年4月22日经媒人订立婚约,被告便向于某索要见面礼,在媒人在场的情况下给付被告5000元。但谁料,在之后的第四天,张某却以于某给付的见面礼少为由再次向于某索要,当时就遭到了于某的拒绝。因为此时二人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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