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最高法院
颁布时间:19891213
实施时间:19891121
内容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与解释
综合规定> 文号:法民发1989 3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2月13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
《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关于房产归属仍然争议不断,顺义法院近日就出现了一个“难搞”的案件:丈夫出资购房,登记在妻子名下,如今二人离婚,房子该归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王女士与刘先生均是再婚。婚后,刘先生把自己位于顺义某小区的一套住房卖掉,获得30万元房款,重新购买了另一套住房,王女士参与购房和装修全过程,并且该房屋登记在王女士名下。如今,这套住房价约值80万元。年初,王女士起诉离...
中国法院网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没有意思表示能力,他能否提起?如果能,又如何提起诉讼?对许多人来说这可能是一个疑问。2009年8月19日,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的案件。 1981年莫某江于7岁时患有脑膜炎。1997年9月,莫某江、黄某盆经人介绍认识,并于同年11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生活不和谐。为此,黄于1998年11月离家出走,之后就与家人无任何联系,至今下落不明。 2...
在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时,张先生将一套两居室住房赠与未婚妻梁女士,后因种种原因,张先生没能和对方结婚。昨天,张先生被告上宣武法院,梁女士要求其兑现承诺。据悉,这是本市首起婚前财产公证引发的官司。
1998年1月,张先生和未婚妻梁女士签订一份赠与协议,将位于宣武区的一套两居室赠与女方,并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在双方的婚前财产协议中明确认定,这套两居室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两人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作为夫...
问题: 我同我爱人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他留校任教,我去了南方一家外资企业。1998年5月我们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般。夫妻分居两地,又都不愿放弃自己目前的工作,几次协商一方调动无果,他说他很快有升迁的可能,去年5月我到法院起诉,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法庭上他说“我觉得感情没破裂”,法官让我举证,我不知道如何举出感情破裂的证据,我说我们已经事实分居2年多了,法官却说这证据不足证明感情已经破裂。...
“婚前财产公证”它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① 当前,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两种形式:第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广义的婚前财产公证还包括夫妻财产约定,即夫妻对婚后双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等问题做的约定。从定义可以看出,婚前...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离婚案件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则无法适用调解程序。人民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婚姻法》关于调解作...
婚前财产公证是公证机关对申请公证的夫妻双方就婚前的财产及债务等情况的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文书的一种法律行为。从公证所要具备的条件看,未婚双方应达到法定婚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双方是以即将成立婚姻关系为前提和目的进行的财产公证;从办理公证的程序看,该公证是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须经公证双方和公证处三方签名盖章,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只要...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概 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婚前财产公证已成为一个前沿的话题,那么要想了解婚前财产公证,就必须从夫妻财产制说起。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因此,公证的概念也随之而来,那么,什么叫婚前财产公证?它对社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