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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权
  导读: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当出现协商不成的时候,我们应当怎样处理夫妻共同债权?本文沪律网网提供了两种处理夫妻共同债权的意见,到底我们应当才取哪一种意见呢?以下是沪律网网婚姻法律小组提供的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权的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证据收集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证据收集
在生活中人们对同居的概念往往有多种理解,而最常见的理解是男女在一起居住,或者指男女一同睡觉,或者发生性关系.正因为存在如此混乱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明确的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的共同居住.根据上述解释,结合实践经验,本人对于此类证据的收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1,要明确同居的真正概念.2,要注意男女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要特别注意收集男...
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
妻子可以向银行查询丈夫个人存款吗 ?
  问:我与丈夫结婚十多年,家庭收入全部由他掌握,在银行也是以他的名字开户存款,经过多年积攒,银行存款已有数万元。不久前,我丈夫起诉要求离婚,他在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清单中称家庭存款仅有数千元,竟然隐瞒了数万元。对丈夫想独占存款的行为我非常气愤,并向法院提出异议,法官要求我举证,我带着街道出具的证明我们夫妻关系的证明以及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到银行要求查询,不料银行竟说以我丈夫名义所开的个人存款账...
离婚后内外债怎么还 婚姻法解释三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简称《解释三》),其中规定了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等内容,首次对夫妻间债务处理进行了明确。   离婚时妻子要丈夫还欠款   近日,律师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例。40岁的林辉(化名)一直在外经商,最近与妻子李欣(化名)闹起了离婚,谈及...
有外遇的老公不承认,法官实地调查,单位处罚决定书作为证据
【案例分析】 1、王先生诉称,他和张女士于1989年10月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多年来,他们因琐事经常吵架,为了孩子,他一直忍让。但近3年,双方一直分居,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他起诉要求离婚,自行抚养孩子,财产均分。 2、 开庭时,张女士称王先生的说法不属实,自己和王先生在婚后初期感情很好,后因王先生有外遇,与他人私奔,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她同意离婚,但希望法院在分财产时能向她倾斜。对此,王先生拒绝,并...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范围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又包括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意见中又明确,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
认定第三者需要什么证据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间接证据不认定 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以下五类关键证据法院是会取信的。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
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之我见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笔者结合实践,对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略陈管见。   一、强调清偿债务的前置性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既可以是货币,也可能是财物。审判实践中,以共同财产中的货币偿还债务或以同品种、同规格、同质量、同数量的财物偿还债务...
缺证据,“第三者”插足难认定
一年多前实施的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过错赔偿制度,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记者近日在一些法院了解到,在今年处理的大量离婚案件中,极少有因“第三者”插足,而被法院判决给付无过错一方赔偿的。 建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欧雨农,今年亲手审理了38起离婚案,其中,配偶一方告对方有“第三者”的超过半数。但欧雨农说,在审理中,她没法确定“第三者”存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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