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嫁妆、聘金、婚后财产以及亲属间债权债务,以及包二奶甚至重婚等的情况,往往缺乏证据,导致案件争议很大。而是否能够取得充分有效的证据,是否能查明案情,往往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在不久前代理的一起雷某与陈某的离婚案中,笔者作为原告妻子雷某一方的代理人,明知雷某所说的其夫陈某与二奶在外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还生有一女)的情况可信度较高,但却难以取得相关证据,缺乏...
一、强调清偿债务的前置性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既可以是货币,也可能是财物。审判实践中,以共同财产中的货币偿还债务或以同品种、同规格、同质量、同数量的财物偿还债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与案外债权人通常不会产生异议;而用共同财产中的财物折抵债务(货币或者其他财物),当事人与债权人往往会发生争议。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且债权人只要求偿还本金的债务,当事人与债权人容易达成一致意见;而债权债务关系不...
案例 席某与刘某1997年建立恋爱关系之后不久,于1998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刘某长期不主动找工作,赋闲在家,没有收入来源,席某多次劝说无效。刘某患有妇科疾病,虽经多次治疗仍未根治,因此一直不能生育子女。由于双方婚前的不了解,导致了婚后生活的不和谐局面,席某在家庭中感受不到温暖,寻求婚外的慰藉,便有了第三者。2004年3月,席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婚前...
1995年3月3日,梁某以做生意为由,向马某借款280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为22,梁某将其一处住房的房证抵押给马某。到期后梁某未能还款,马某索要不成于1997年4月诉至法院。审理期间,梁某经多次传唤均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到庭应诉。1997年5月22日,根据原告马某的申请,法院查封了梁某的住房一套,判决由梁某在5日内归还马某借款28000元,并支付利息。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告梁某下...
对于目前出现的婚姻经济调查现象,社会各界反应不一。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街头的百姓。市民郑先生说,婚姻经济调查者所调查的全是个人隐私,如果任其泛滥下去,会使人人自危。
而在郑州火车站候车的商丘市民张伟莉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她说,作为一个妻子或丈夫,他(她)应该对夫妻二人的财产有知情权,而从事婚姻经济调查的人,就是受害人授权的代理人,代理人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而开展调查是必须的。再说,打官...
2011
分歧
该案在于此债务是否可由陈某一人承担而产生分歧,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此债务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另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为了得到同居男子名下的两辆轿车的份额60万元,金小姐千方百计求证同居的事实,最终被法院认可。但是,即使同居了又有何用?同居关系作为一种非法的人身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驳回金小姐要求张先生支付60万元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 拼命证明同居关系 金小姐为向一起生活多年的赵先生索取价值100万元的两辆轿车中的份额,诉至法院称,在业务往来过程中,从相识到相恋,于2000年初起以夫妻名义...
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
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时的举证责任分...
如何收集婚外情之证据及证明效力?
婚外情证据收集主要分为婚外情直接证据、婚外情间接证据。过合法手段收集到婚外情证据要保证婚外情证据的原始状态,最好交由律师保管。 问:如何收集婚外情之证据及证明效力? 律师解答:1、直接证据。包括: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也就是说,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