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签订离婚协议的含义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离婚协议的性质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
结合2011年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关于夫妻婚前婚内个人所有的房屋,不管是房屋的全部还是部分,只要是属于一方无偿给予另一方的,就被认定为是赠与。只要是赠与,就不管其性质是否属于夫妻财产约定,一律适用《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没有特殊情况,在过户或者加名之前赠与方就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通俗点就是,对妇女同志来说,丈夫写给你的那张“我名下房产归女方所有”、“我名下房...
办离婚手续的步骤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在国内办理结...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有哪些效力?主要体现在哪里?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主要包括约定财产制对法定财产制的效力、约定财产制的对内效力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效力。
现行《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夫妻财产约定的财产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的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一般应作如下处理: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
协议离婚时,男方听到对方口头承诺“要与孩子过一辈子,不再找了!”,便认定为买断对方不结婚,自愿将房产给了女方。现女方找对象并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时,便以自己受欺骗为由进行抗辩,能否得到支持?2015年1月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婚后财产纠纷进行了公开宣判,对被告辩解不予采信,并判决位于大庆高新区博学大街东的原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栋归原告杨某所有。
原告杨某与被告柴某经他人介绍相...
离婚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事立法虽然原则上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并没有在立法中以明示的方式规定。依民法学理的通常说法,民事法律行为以可以附条件为原则,而以不许附条件为例外;而离婚行为从归类上应属于不许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之所以不允许附条件,主要基于两点原因:一,离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发生确定效力的法律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处于一种效力极其不确定的状况,...
导读: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财产约定。因此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财产约定进行分割。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形,则按照婚姻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规定进行分割。那夫妻财产约定如何才有效,夫妻财产约定与离婚协议有何区别,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反悔吗?
夫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