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的问题,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什ô?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离婚财产分割不是逃债“法宝”、明确房屋所有权以免日后起纠纷。
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λ开证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但问题是,有的人在登记离婚后,不主动...
夫妻财产分割的法律性质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Χ以及如何分割夫妻财产是其中的关键问题。既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 利益,也要保护家庭关系中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任何人的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保护,不能受...
本文介绍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可以采用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那ô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是怎样的?下文详细介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
根据司法实践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夫妻共同开办的公司根据其性质股份情况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1,如果设立的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双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股份,双方继续经营该公司;也可以经双方同意,一方将其享有的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取得转让收益,另一方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双方既不能继续共同经营该公司,也不能协商一致将一方股份转让给第三人,或因无第三人愿意受让而转让不能,则依公司法相关规定对公司...
本文介绍婚后财产纠纷如何处理,对于婚后财产纠纷的处理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ÿ对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财产。然而在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将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也就û有存在的必要了,必须进行分割。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
李女士称前夫王先生在离婚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并获100万元奖金,起诉要求分割这笔奖金,王先生则认为这是他个人财产。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李女士与王先生于1997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过着幸福甜蜜的日子。其后从1999年开始王先生先后赴美国、亚洲、欧洲等许多国家做博士后、访问学者、教学科研,李女士为了照顾王先生的生活也一直伴随左右。2007年,两人的女儿在新加坡降生,给长期平静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民事权利的行使和实现具有很大的限制作用,许多民事案件都会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上发生争议。对于权利人来说,长期不行使权利---“眠于权利之上”,将失去权利保护。生活中,经常有人向本律师咨询:原夫妻一方,离婚后又将另一方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离婚时û有分割的财产,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能否得到支持或不主张再次分割财产的一方能否得到保护。...
婚姻法新解释:如何应对夫妻财产侵权行为,要区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后的不同情况,增加对出售方和“善意购买”第三人的举证责任规定。比如,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前就已婚的一方在出售房屋时,必须出具夫妻另一方授权委托或对该售房屋无产权的证明,购买的第三人若无此类证据,“善意购买”即不成立。
对话人
全国妇联权益部原副巡视员 吴学华
《法制日报》记者 胡建辉
对话动机
近日,北京丰台区人民...
分割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涉及到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算。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一旦作为公司的出资,便与公司财产混同,成为一个整体的企业财产,并因公司的运作而产生了公司的盈亏。在夫妻关系终止后、公司解散或清算前,很难分清在公司财产的总构成中到底有多少属于有待分割的夫妻生产、经营性财产。只有对公司进行清算或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审计,才能界定两者的区别。这样做肯定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不离婚是否可以分割家庭财产?当配偶一方不肯拿出钱来时,应该如何维权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内弱势一方给予了特殊保护。该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α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