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
刚判离婚丈夫因车祸死亡,婆媳争遗产闹上法庭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期间,丈夫突遇车祸死亡,妻子有权利继承丈夫的“一半”财产吗?记者昨日获悉,由于丈夫李某的死亡时间尚在双方协议离婚上诉期内,法院的离婚判决尚未生效,因此,妻子王某理应继承丈夫生前的遗产。
案例: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2006年2月20日,自贡市民王某在该市某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其夫李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住房一套和...
母亲和儿子都要结婚了,他们不约而同地带上自己的另一半,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新鲜事就发生在蜀都公证处,母亲属,儿子是“80后”。母亲说选择婚前,是避免以后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
昨日,记者从成都各大公证处了解到,今年以来中老年再婚夫妻成为婚前财产公证的“主力军”,所占比重超过其他各种婚前财产公证。
青羊区的彭女士年过五旬,离婚近10年。她准备和同样离异有一个独生子女的方先生(化名...
年子女读大学的费用在离婚案件中能否要求法院进行判决呢?4月30日,随着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与此相关的离婚案尘埃落定,法院在判决原告任某与被告李某离婚并对财产、债务作出处理的同时,明确成年子女读大学的费用不能直接作出判决。
1984年9月,原告任某(女)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次年12月登记结婚。1986年10月,任某生一女(现在某大学读四年级);1988年4月,任某又生一子(现在南京某大学读一年级)...
我国《》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
1、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的第46条第一、二项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下,受害配偶可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两者虽然在形式上有所差别,但实质上都是对《婚姻法》总则规定的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
...
免费法律咨询:
我和女友订婚时给了她家1万元的彩礼和价值1万元的首饰,后来又给了两万元。可最近我俩感情出了问题,已不可能结婚,我想让她家退还彩礼,合法吗?
中律网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属于以下情形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会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你们属于第一种...
过错赔偿的范围
离婚过错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方式。
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财产损害赔偿可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害,...
婚前个人财产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金)
一、离婚打官司如何进行索赔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