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产证上有小孩的名字,那就证明小孩也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共有人)之一,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把房屋的全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分割时要看共有人各方所占比例,如有约定,则扣减孩子所占比例之外的部分,按共有财产来分割;如û有具体比例,则房产证的登记人等额共有,要先把小孩占有的部分(此部分为小孩个人财产)扣减,才能来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孩子尚δ成年,则孩子跟谁,那ô孩子所享有...
【案情】
½某(女)与车某(男)于2002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04年6月育有一女,开始夫妻感情尚好,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从2007年3月开始,双方分居,½某随即外出打工。2007年9月,½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车某离婚。
【调解】
本案在诉讼过程中,½某与车某自愿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亦就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在涉及如何分配½某在与车某分居期间...
问题
2006年,我与妻子贷款15万买了一处房产并办理产权证,将产权证落在孩子(9岁)名下。之后我们共同偿还了贷款8万元,还有债务7万余元。现由于双方打算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妻子抚养。我同意妻子带孩子住现在的房子,但前提是,剩下7万元贷款由妻子单方偿还。请问律师: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后应该如何分割?
回答
很多夫妻婚后贷款买房时,喜欢“长远考虑”把房产名字落到孩子名下,认为这样在发生继承或赠与变...
一、基本案情
2007年11月,27岁的王某拿出自己几年来工作的积蓄,通过多方筹集,共筹得23万元准备在城郊购一套商品房,为能和女友李某结婚构筑最后的“爱巢”。2008年1月23日,王某和李某共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了相关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并将户主登记为女友李某的名字。
2008年9月,李某向王某表示自己已经有了新朋友,要求和王某分手,不同意和王某结婚。由此,双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产生了纠纷。王某认为,购房款...
导读:很多人担心离婚以后,没有夫妻关系了,就难以再主张对方一家所分得的拆迁补偿或动迁安置房了,其实这种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拆迁安置房知识专题
拆迁安置房主要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房屋拆迁政策由拆迁人以产权置换或房屋补偿的方式为被拆迁人原地回迁或易地安置的房屋。(不包括拆迁时被拆迁人选择了货币补偿方式取得货币后,自己以市场价格购买的房屋)。
实际上,虽然婚后的动迁安置房和补偿款一般...
案情:
原告伍某某与被告漕某于1982年经人介绍相识,1985年举行结婚仪式,不久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2月21日生一女,1988年7月24日生一子,现子女均已独立生活。2008年6月2日,原、被告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λ于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凌庄的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有权变卖,帕萨特轿车一辆归原告所有。2008年6月28日,原、被告又自愿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复婚手续。2008...
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因λ于津市市某小区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而争执不下,法院依据2011年8月新出台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中的相关规定,认为房屋产权虽登记在被告李某名下,但该房屋原系杨某与李某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判决该不动产依出资份额属按份共有,该财产应依份额予以分割。
庭审中查明,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于结婚登记前三天由李某...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
下列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2、α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3、确属离婚时δ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δ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
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δ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δ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α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