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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企业出资怎么处理?
  1、公司资产是否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基本案情】孙男与李女婚后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的公司,孙男占80%的股权、李女占20%的股权。公司未设董事会,刘男为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后李女提出离婚诉讼,并以公司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进行分割。后法院认定公司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驳回了李女的该项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公司设立后,成为有独立法人人格的民事主体,拥有法人财产权;...
已婚男子买假离婚证异地娶妻生子被判刑
  在湖北十堰市有妻室的男子蔡某买了一张假,在湖北省襄樊市再次娶妻生子。近日,该男子被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以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法院查明,1985年,江苏籍人蔡某与刘某结为夫妻。2001年9月,蔡某就任湖北省襄樊市泰跃卫星技术发展公司经理后,与在其公司打工的少女郑某相识。两人产生恋情。   2003年5月,郑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便缠着蔡某要与其结婚。已经结婚的蔡某见襄樊大街上...
离婚后公房承租怎么处理
  离婚后公房承租怎么处理?   (1)婚前取得承租权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得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呢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由于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承租权,无论婚姻关系存续几年,如果双方对此无另外约定,房屋的使用权益均应当归该方所有。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是本单位职工的。   婚前一方即已经取得...
冒名顶替办理离婚证离婚行为无效
  根据我国《》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冒名顶替的,应予严肃批评教育,指的是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办理。至于冒名顶替蒙混过关的,骗取的,婚姻登记机关一旦发现,应宣布此离婚登记无效,收回离婚证书,并对当事人和相关的第三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对其罚款200元以下的处罚。
夫妻离婚,正在按揭中的房屋该怎么办?
  情况一、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   这种情况具有很大的争议,按揭贷款是婚前办理,而且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这样看来房屋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是,婚后是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也有着另一方的资金投入,这样看来应该属于婚后财产,那实际上是怎样的呢?   实际上,这种情况仍应将按揭房屋作为婚前财产处理,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信赖...
有了判决书 不需离婚证
昨日,贵阳市民费先生打进本报热线6774488咨询,两年前,他与妻子由平坝县法院判决离婚。自己最近准备结婚,但他听说要有离婚证才能办理再婚手续,但当时他并没有与前妻办理离婚证,现在还需要到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吗?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贵州省妇联权益部律师陶朗。据陶律师介绍,法院的判决书相当于离婚证。我国目前存在两种不同方式的离婚。一种为协议离婚,选择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然后到民政局办理手续,...
离婚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一、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①约定优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②无约定,则按照婚姻法第十七、十八条及相关司法...
离婚证证件简介
离婚证的概念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结之日。 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
怎么分割夫妻共有的房屋?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有哪些?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具体方法主要有三种: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的情况下,进行实际分配,双方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主要在共有物不能实物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价值与用途时采用;   (3)价值补偿,即共有物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应得的部分补偿相当的价金。针对不同的财产,具...
离婚案件中认定存在第三者需要哪些证据
  在现实生活中,有将近一半的离婚案件都涉及了婚外情问题,但是真正符合法律上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却寥寥无几。因为这种行为见不得阳光、多为秘密行动,证据上很难取得。   因此,受害一方,由于无法取得有力的证据在离婚时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当事人所能够提供的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信内容、亲密照片、证人证言等,其证明力相对来说比较小,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直接认定对方有过错。那么,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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