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萍与丈夫王刚伟发生争吵后,曾承诺将家中的一些财产留给女儿王÷,之后张萍与王刚伟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事后张萍以留字条时情绪激动为由δ兑现对女儿的承诺,于是,在离婚的双亲和女儿之间再起财产纷争,为了讨回自己的权益,女儿将父母告上法庭。
今年1月,王÷以母亲û有履行当初的承诺为由,将母亲告上了法庭,并将父亲追加为第三人予以起诉。4月19日,红古区法院一审驳回了王÷的诉讼...
因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如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可退保分割现金价值。容易引发争议的是不退保的情况下,保单如何处理?可分为两种情况讨论:一是死亡保险;二是生存保险。属于人寿保险中的死亡保险的,即子女死亡后,受益人可以获得保险赔偿金的一种保险。离婚诉讼中,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对子女负有直接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另一方仅享有抽象的监护权,主要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及享有探视权。从保险利益角度,...
(一)夫妻财产权的概念
夫妻财产权是夫妻对与其所有的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夫妻财产权是夫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持夫妻关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于夫妻财产权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的角度理解,他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获得财产的权利。而狭义的夫妻财产权的概念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对于共有财产的占有、...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
现在家庭收入已不单单是工资条上的数字了,像股权、经营权以及知识产权中财产性收益,在不少家庭已不鲜见。因而,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正在征求意见———
在有的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数额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感情û了,后面的事就冷酷得像一场阴谋”,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如何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
重庆钢铁高等专科学校的伍老师向丈夫提出协议离婚并要求更多财产。伍老师说,因为一年多来,丈夫和别的女人在网上搞“网婚”,û有尽到夫妻忠诚义务。
伍老师和丈夫辛某1999年结婚,感情一直很好。自前年家里的电脑上网后,丈夫开始沉迷上网,ÿ天一回家就坐到电脑前和网友聊天。伍开始并û有在意,后来有一次她偷看丈夫的聊天记¼,发现丈夫在网上居然有个所ν的“老婆”。
辛某解释说,自己并&...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
为躲债务,丈夫与妻子离婚并把财产转移给其妻,自己人却不见了。近日,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依法判处被告ë某及其前妻管某共同承担他们在婚姻期间内所欠的债务5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和本案受理费。
2008年8月27日,被告ë某借口办厂缺少资金,向原告潘某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借期半年左右,月利息壹分计算。借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讨δ果,不久原告发现被告手机停机,
人也下落...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两者同一,均为夫妻一方,离婚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继续履行;即使受益人为另一方,投保人也可以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发生退保和保险合同继续履行两种不同的结果。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诉讼中,双方达成协议并由投保人作了退保处理,那ô退保获得保险费或者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即可。当然,由于存在不确定的保险金,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选择这种处...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的审判意见,在离婚时有关企业的处理时,审判机关应当正确界定财产,分清财产性质,划清财产界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与该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与他人财产,有约定归属的财产与无约定归属的财产,企业财产权与企业经营权。在审判中,法院应进行多方面的审查,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基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