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原告钱某应被告姚某、李某夫妻的邀请,到其公司工作。工作期间,二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原告钱某为其垫付运费。后经原被告双方结算,原告钱某共计为被告垫付运费11.46万元。后被告姚某与被告李某离婚,双方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中约定:姚某所借钱某现金由姚某本人负责,李某不负担任何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姚某、李某偿还原告钱某11.46万元,相互负连带责任。 评析:我国规定,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存续...
彩礼风俗在我国可谓由来已久,早在西周时期,以中国先秦时期社会风俗为基础建立了婚姻“六礼”制度,即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完成。其中纳征就是指男方送聘礼给女方家。随着社会制度更替,法律的发展和进步,男方送聘礼在法律制度中已经被废除。但几千年来农村婚姻遗留下来婚嫁彩礼的旧的传统风俗,至今仍未破除。彩礼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存...
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双方行为,身份行为,要式行为。我国立法虽然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可以附条件,附期限。但是,依民法学理能说,离婚行为应属于不许附条件和期限的。因为这种民事行为依其性质是必须即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离婚行为不允许其处于一种效力不稳定,不确定的状态。所附条件和其限,使得本应确立的夫妻关系处在无法确定的状态。不仅违背了离婚的法律性质,也使配偶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无法确定。因此,附...
婚约期间女方收受男方大笔彩礼,登记结婚后又未同居生活。12月4日,在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男女双方达成了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女方返还男方彩礼17000元的协议。
湖北省郧西县夹河镇人章某于2006年7月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同在外打工的同乡女青年李某,双方逐渐产生好感,建立了婚约关系。婚约期间李某及家人收受了章某大量彩礼,光现金一项就有15000元。2007年5月30日,双方自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这时李某提出...
丈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妻子: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某某与某某于年月日经登记结婚,现因感情破裂,故协议离婚如下:一、子女及老人扶养条款:(应明确扶养对象,扶养人,扶养费用的金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例如:女儿某某由母亲某某抚养,丈夫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并承担其高中毕业之前所有教育费、医疗费等生活、教育费用的百分之八十。前述每月抚养费按年支付,每年1月1日...
昨天,一对80后小两口闹离婚,法庭上,男方公然要求,女方须归还当初支付的41800元彩礼。订婚送彩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怎么还要索回?我们都知道,如果把婚姻破裂归咎于彩礼,那就实
在太冤枉了。但彩礼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其实,彩礼里面大有学问。坊间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要娶“青岛嫚”,彩礼31800元,取“三家一起发”的意思,图个吉祥。对于多数小老百姓来说,这绝对是一笔...
案例: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就结了婚。婚后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吵,张某向法院提出离婚,在法院主持下经过艰苦的调解,终于达成离婚协议,二人都在协议上签了字,并签收了离婚调解书。可不久,法院又通知张某由于李某拒绝签收离婚调解书,他们的离婚调解书无效,要继续依法审理。李某不解,问这是怎么一回事?专家刘伟民律师:离婚协议一旦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轻易反悔,除非能证明离婚协议存在“欺诈、...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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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浅析彩礼返还纠纷的处理
婚约,是未婚男女对缔结婚姻关系的一种事先约定。自古以来,人们就把订立婚约作为婚姻成立的必经程序,订婚送彩礼更是世代相传的习俗。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为尊重婚姻自由,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所以当一方要求解除婚约时,彩礼纠纷应然而生,当事人一方也不可能以另一方违反婚约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颁布之前,处理彩礼纠纷没有确切的依据和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