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友因家庭闹矛盾咨询,问原夫妻婚前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产权是否归自己所有 ?理由是该房确系自己婚前单方出钱购买,因当时感情好急于结婚,女方又提出房子问题作为条件,故双方书面约定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现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了,哪么婚前自己购买的房屋在离婚分割时是否归自己所有呢 ?
从事例来分析,双方婚前对房屋所有权约定为双方共有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时,该房屋应当按照夫妻共有财产来处理,并非...
最高人民法院在《财产分割意见》中设计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内容有两项,一是“离婚时按协议处理”,二是“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前者涉及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后者涉及到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即采取这一基本精神。
(1)对内效力。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主要是指该约定对婚姻关系当事人的拘束力,这种拘束力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其最基本的效力,就在于...
夫妻约定财产制正是基于夫妻约定财产关系产生的,是夫妻以契约、协议的方式决定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管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约定财产制的法律效力要高于法定财产制,只有在当事人未就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所做的约定不明确、无效时,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财产约定的有效要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婚姻法对双方年龄的要求规...
案件回放:
2008年2 月,周某(女方)与王某(男方)自由恋爱,双方于2009年结婚,2010年育有一子王甲,后周某辞去工作照顾孩子和家庭。夫妻两人2012年订立财产协议,约定:涉案财产中的三套房产归周某所有(第一套房为王某婚前购买,登记在王某名下,贷款已还清;第二套房为婚后购买,目前正在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第三套房为婚后购买,登记在王某、周某及两人之子王甲名下),对外全部债务王某偿还(包括在银行的剩余贷款)。...
在不久前上海市公证协会开展的“公证服务月”活动中,老年再婚夫妇公证遗产独立的情况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上升,单身老年人逐渐成为一支庞大的社会群体,老年人再婚以及婚后的房产、继承纠纷数量也随之增多。 赵老先生原本居住在安福路,1995年安福路房屋动迁,赵老先生和妻子等人被安置到罗秀路的房屋内居住,2001年妻子去世。2005年,赵老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婚后,张女士的户口迁入罗秀路的房屋内。20...
在不久前上海市公证协会开展的“公证服务月”活动中,老年再婚夫妇公证遗产独立的情况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上升,单身老年人逐渐成为一支庞大的社会群体,老年人再婚以及婚后的房产、继承纠纷数量也随之增多。赵老先生原本居住在安福路,1995年安福路房屋动迁,赵老先生和妻子等人被安置到罗秀路的房屋内居住,2001年妻子去世。2005年,赵老先生与张女士再婚。婚后,张女士的户口迁入罗秀路的房屋内...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并在13日起正式实施。10天过去了,这段时间以来,本报“律师在你身边”栏目几乎成了婚姻财产热线。记者整理了其中最为关注的几个问题,并作了解答。婚姻中感情永远大于财产,但了解法律,把“丑话说在前面”,更有助于夫妻双方在各种情况下 “hold住”。(“hold住”是近日的网络热词。“hold住”就是指面对各种状况都要坚...
所谓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对他们是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主体须合格。1.协议双方应为夫妻关系;2.双方当事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3.双方当事人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财产约定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1.夫妻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他人不能代理;2.在夫妻财产约...
协议离婚时,男方听到对方口头承诺“要与孩子过一辈子,不再找了!”,便认定为买断对方不结婚,自愿将房产给了女方。现女方找对象并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时,便以自己受欺骗为由进行抗辩,能否得到支持?2015年1月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婚后财产纠纷进行了公开宣判,对被告辩解不予采信,并判决位于大庆高新区博学大街东的原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栋归原告杨某所有。
原告杨某与被告柴某经他人介绍相...
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作为婚姻家庭主体的夫妻双方或单方,为生活消费和生产经营等等之需,时常对外发生经济交往,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本期案例表明,许多人对于家庭债务的认识存在不少误区,在偿还夫妻双方或单方所欠债务时容易产生争议,引发纠纷。
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