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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反悔如何处理?
  [案情] 陈某某(女)和刘某某1988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婚前刘某某有坐落在江西省金溪县桃源刘村四间平房,婚后双方将四间平房中的东首二间升建了楼上一层。2009年7月8日双方在金溪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双方现居住房屋归儿子所有。   2010年1月21日陈某某向金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其和刘某某在2009年7月8日订立的离婚协议中的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现要求分得坐落在金溪县桃源刘村的二间两层砖混结构...
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一、 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
浅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我国《婚姻法》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定义,而是采取列举式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实际上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很难下定义的,如果给其下定义的话也只是笼统地概括性地定义。随着社会经济...
何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诉讼离婚制度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指作为缔结和存续之基础的夫妻情爱完全归于消失,夫妻关系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难于维持。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含义在法律上并没有指明,从学理上来说,至少应该包括三层:一是在程度上,应该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全面破裂,而不是某些方面的裂痕;二是在时间上,应该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而不是可能破裂、将要破...
感情不和离婚可分割养老金
张军(化名)、王芳(化名)于2002年1月10日在郑州市金水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无婚生子女。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02年9月,张军到北京工作,两人就一直分居生活。后来,王芳因病住院治疗,张军也没回家照顾王芳。   既然双方感情淡薄,张军于2005年12月16日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与王芳离婚。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张军、王芳双方虽系自愿登记结婚,但婚...
夫妻分居满两年就视为感情破裂
  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我们认为,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起诉一方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答辩一方如不想离婚,则要积极举证,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仍有挽回余地。   就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主要根据以下两点:   一是2001年《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即规定在重婚或同居、、虐待或遗弃、赌博吸毒恶习、分居这四种情况下,应当判离。   二是1989年12月《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
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1、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
离婚的方式选择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 1.:根据《》第31条的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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