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王先生与李女士2002年生育一女。2010年6月20日,王先生和李女士由于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商品房归女儿所有。离婚后,王先生反悔,认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女儿所有的约定实质为男女双方对女儿作出的财产赠与,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现房产尚未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财产权利尚未转移,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中,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法律依据是我国新《》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同居期间,女方独自去做了个财产公证,哪知最终两人的感情出现危机并为分财产打官司时,法院却没有认该公证。日前,大渡口区法院判决了这样的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案。
同居六年今分手
王江与周琳原本是一对夫妻。结婚不到半年,因周想到澳门,遂提出假离婚。1999年9月,他们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无共同财产、也没有债权债务。
戏剧的是,结果周最终因种种原因未能前往澳门。之后...
离婚必然涉及当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下就离婚的经济、社会、时间、精神四大成本作简要介绍:
一、经济成本(分以下两大项):
(一):若双方已经就离婚事项达成了一致协议,那么选择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或是在法院办理都可以,相关的手续费或工本费大约是几十元至100元,这是成本最低的离婚方式。
(二)诉讼离婚: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是双方因财产、子女问题争执不下,那么只好至法院起诉了,这会...
近日,一家法院对一起因婚前财产公证而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做出判决,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履行赠与合同的请求。
该案原告王女士在起诉书中说,自己和赵先生曾是"朋友关系",1998年,双方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赵先生将自己的一套两居室住房赠与她,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但是至今赵先生仍没有履行这份赠与协议。王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赵先生履行赠与协议,并且办理该房的产权过户手续。
而赵先生辩称,199...
人民法眼审理离婚案件,如婚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http://
问题1: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时弄虚作假,骗取《》的;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办理四个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公证费一般为400元。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一、离婚后,双方未,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如无财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二、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关系的,如无财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