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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爷是否有探望权?
  【案情】   儿子还未满两周岁,焦某和李某就因感情不和而闹到了法庭要求离婚。庭审中焦某坚决不同意抚养儿子,李某同意抚养且不让焦某承担抚育费。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由父亲李某抚养,母亲焦某有权在每月的一日探望儿子。判决生效后,焦某南下打工,三年未回家,致使焦某之父老焦也无法看到外孙。因老焦十分思念唯一的外孙,在探望屡次遭到李某拒绝后便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探望外孙。   【分歧...
放弃探望权后请求恢复
  本文案例分析关于离婚协议放弃探望权后,能否要求恢复?对双方协议约定探望权的效力如何认定?本案争议焦点是徐某和张某自愿签署的协议能否对探望权进行有效约定。在此有必要对法律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和探望权的性质进行必要阐述。   【案情】   原告徐某(男)与被告张某(女)在2006年阴历10月举行结婚仪式,2007年生育一子。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与2009年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条款:1、由张某带领抚养孩子...
探视权的含义
  所谓探视权,即指父母对自己子女的探望权,就是父母在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或母一方所享有的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探望子女的权利。从民法理论上讲,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亲权中的一项基本的重要权利,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的合法体现。   探视权的设立,不仅能够满足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教育的情感的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及时而又充分了解子女的生活、学...
探望女儿遭拒绝法院支持探望权
王某与李某原系夫妻,2002年2月生育一女叫李娜。2004年11月,夫妻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李娜随李某共同生活,王某每月负担女儿生 活费100元至女儿18周岁止,女儿的医疗费。教育费由李某负担。离婚后,李某一度协助王某探望女儿,近来,王某、李某为探望女儿产生纠纷,王某遂诉诸法院,要求法院对其应当享受探望女儿的权利予以明确,即每月探望女儿二次,于每月双周的周六上午8时30分至李某家中接女儿回家,...
什么是探望权
什么是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或母,按规定的要求看望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子女的权利。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因为,基于血缘关系,夫妻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子女,这种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血亲关系,不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那种认为离婚后,子女同我共同生活,与另一方毫无关系的认识是错误的,是没有根据的。不直接抚...
新婚姻法规定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婚姻法》的这一条,规定了的以下内容: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
协议离婚后探望权如何救济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为解决离婚双方探视子女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从心理学角度看维护了子女的身心健康。探望权的社会价值定位在两方面:既关爱未成年人,消减心理压力,据心理调查显示,在单亲家庭中生活的子女,容...
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在我站案例大全中。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后,父母可否协议放弃子女探望权
离婚的父母不可以协商放弃子女探望权。 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能由离婚双方自行处分,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系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基本原则。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法律规定的权利,离婚双方...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权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解释:【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权】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解释】  一、条文内容介绍  本条是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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