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约定,应以不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为使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律赋予了子女特别的权利。本案中的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离婚后离异的另一方以条件变更无法维持小孩的抚养费为由以小孩的名义向法院请求他方支付抚养费,法院支持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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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于2007年5月协议离婚时,约定4岁的儿子随前夫生活并由其抚养,我不承担抚育费用。...
案例:
吴某是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三年前与妻子离异,法院把2岁的女儿判给了女方,吴某每月应付给女方100元子女抚养费,数额约合其工资的15%。一年前女方再婚,吴某以女方再婚为由不再按月支付抚养费,女方向法院申诉。法院判定由吴某的公司强制从其工资中每月扣除100元,支付女方抚养女儿的费用。吴某对公司扣除自己工资不满,认为这是公司干涉个人私事,克扣工资,要求公司补发所扣工资,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 答: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和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子女的抚育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
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等,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
一、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据此,将子女送养他人后,生父母便不再对该子女负抚养教育的义务,该子女成人独立后,对自己的生父母也不再有赡养扶助...
光明网讯(通讯员 金川)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生活方式日渐多样,但随之带来的社会问题往往被人们忽视。成年人家庭观念淡漠社会责任感差及非婚生子女的生活问题应引起社会的关注。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受理了一起因非婚生子引发的纠纷案。 28岁的山东女子韩女士诉称,2008年11月,李先生与她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在一起同居。2010年3月,韩女士怀孕,同年6月,李先生因家人强烈反对二人的婚事,毫无血...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承担是平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
一、判决由何方直接抚养的问题。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
母亲无经济能力抚养儿子,私生子抚养问题被推上公堂。近日,浙江省嘉兴海盐法院裁定,因证据不足,父子关系不成立,4岁私生子将面临无力抚养。
4岁的小伟今年上幼儿园了,非常活泼可爱,然而其他小朋友都有爸爸,他却只有妈妈一个人。不仅如此,随着小伟的渐渐长大,教育费、生活费支出也越来越大,小伟的妈妈开始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为此,小伟(小伟的妈妈姜女士作为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将海盐的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