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 律师解答:《》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结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法律仍保护这种。但是,结婚时不知对方有生理缺陷,而且经过医治无效,导致感情破裂的,本人坚决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由人民法院...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
一、关于离婚条件。
《婚姻法》有如下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
1、结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
沪律网网友提问:离婚协议中我给她15万,每年3万,五年内给清,(其中包括女儿的抚养费及教育费),现在想来给女儿的费用数目不清,5年后我真的不用抚养了吗?能否把这笔钱按月付至女儿成年?法院能否支持?沪律网上海邢伟华律师回复:协议中只要是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有效。沪律网四川范彬律师回复:只要你女儿不能独立生活你都有抚养的义务,你们的协议如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是不会变更的。沪律网湖北肖贵宾律师回复...
一、离婚能要回彩礼吗?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上,以当...
案情简介:2012年,广州越秀区法院在依生效刑事判决追缴被告人杨某违法所得35万元过程中,裁定查封杨某名下一房产。臧某以2007年与杨某协议离婚时约定该房归其所有为由提出异议,并提交了由民政局盖章的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及离婚协议复印件等证据材料。法院裁判:涉案房产虽然登记在被执行人杨某名下,但臧某向去院提供的证据证实,其与杨某早在杨某被羈押、执行前的2007年1月已经离婚,双方的离婚协议约定涉案房产归臧某所有...
一、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二、退还彩礼有哪些注意问题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1、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网友提问:我去年和老公办了协议离婚,我们的《离婚协议》里写了“无共同财产”,但离婚后我发现对方隐瞒了一套房产,还有两个我不知道的银行账户,请问我还能重新要求分割这些财产吗?律师回答:实践中,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写明具体财产的分割方式,法院一般会将未写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予另一方财物的行为。彩礼不是一个法律用语,在处理相关彩礼时间时,定位婚约财产。从司法实践经验和相关法律依据总结可知,譬如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和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等都不能认定为彩礼。
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形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