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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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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好的离婚协议能否变更?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9 ℃

沪律网网友提问:离婚协议中我给她15万,每年3万,五年内给清,(其中包括女儿的抚养费及教育费),现在想来给女儿的费用数目不清,5年后我真的不用抚养了吗?能否把这笔钱按月付至女儿成年?法院能否支持?沪律网上海邢伟华律师回复:协议中只要是双方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有效。沪律网四川范彬律师回复:只要你女儿不能独立生活你都有抚养的义务,你们的协议如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是不会变更的。沪律网湖北肖贵宾律师回复:如果女儿的抚养费不够对方仍然可以以女儿的名义起诉你要你承担沪律网北京李永旭律师回复:1、你女儿18岁之前你有抚养的义务;2、你女儿18岁之前还是未成年人,其财产可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因此,一般法院不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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