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产权归谁?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房产,该房屋产权属于该未成年子女,父母无权处分该房屋。一方面,根据有关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不少已婚男女面对“就业难”的压力,纷纷采取继续学习深造,以巩固职位或谋求更多就业机会。不料由此带来的分居问题,渐成夫妻感情不和的一个导火索。记者了解到,无锡市南长区法院近来已审理了10多起该类离婚案件。 王先生与李女士在2001年恋爱结婚,婚后两人相处和谐。2005年王先生收入锐减,夫妻两人商议继续深造,王先生便在2006年去杭州读博,李女士后来也去苏州学习。两人经常分居,只在寒暑假...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在离婚前签订了处理房屋及其他财产的协议,后又因种种原因未办理离婚登记,过一段时间在诉讼离婚调解时,写明双方无财产争议。事后,一方反悔,称原协议有效,要求按原协议履行。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前一份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但是后来在法院调解书中的意思表示应该视为对前一份协议的修改,因此,双方在有法律强制力的法律文书中所明确的条款应该视为对前份协议中权利义务的修...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可以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 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现实中如果军人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则无法离婚,实际上现役军人的配偶是以牺牲离婚自由为代价,实现国家对军婚的特别保护,但也应该看到,军人的配偶在与军人结婚后,为军人家庭和国家社会也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承担着比别人更多...
摘要: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公证注意事项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 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
《》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徒刑或者因强奸、通奸、婚外性行为或其他直接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另一方不能原谅的行为。
我想了解一下国外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制度,最好能注明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
回答:夫妻婚前财产制度,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两种形式:第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以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维护私人财产,维护个人财产------大陆法系
,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料,作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时提出离婚,不仅侵犯了妇女儿童的身...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当事人没写协议的公证员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代为书写),其它证明材料。公证员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中,除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意思是否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是否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
婚姻法(修正案)在离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确立了抽象概括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例示主义模式。其中,列举规定是概括规定的说明,概括规定是对列举性规定的补充。增强了我国离婚法律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对我国离婚立法一次重要突破和进步。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