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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法律效力?
  1、婚前财产公证在几年内有效?   婚前财产公证是永远有效的。我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十八条第一款,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公证一经作出,没有被依法撤销的,一直有效。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无论结婚几年都不会变成共同财产。   2、婚...
怎样申请法院离婚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   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通称);2、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弊如何权量
  《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对其财产进行约定,而婚前财产公证则是夫妻双方处理婚前财产的一种方式。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均有约束力,一旦发生纠纷,即可按照公证内容,明晰分配,避免一些因财产分配问题引起的其他不必要争端。但事实上,婚前财产公证也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1、有人为躲债而申请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以婚姻成立为前提,如果婚姻不成立,公证也是无效的。现实中还存在这样一类现象,例...
什么时候适合离婚
  老有所养也是自古以来每位老年人所期盼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随着子女外出创业、打工、求学的逐渐增多,“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观念被逐渐淡化,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老年人被遗弃现象日渐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近几年来,因不赡养老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在农村呈上升趋势。为此,记者对我市一法院3年中所受理的上百起赡养案件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出造成当前农村赡养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法...
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形
  导读: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现实,房子、车子、票子也成为谈婚论嫁的资本,没有房子的男人是没有市场的。面对越来越淡化的感情,婚前财产公证也越来越走俏,深受广大网友的欢迎。那么,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知识推荐: 已婚夫妻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的利与弊 婚前财产公证的形式与流程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
军人如何与非军配偶离婚
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暂行规定》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 所以军人要提出离婚,首先应得到军人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 军人离婚也可以通过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协议离婚的材料和程序:双方就离婚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
办理婚前公证需注意事项
  导读: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公证才生效的事项,它遵循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其具体程序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明,婚前财产协议书(当事人没写...
缺乏信任擅登妻子账号 敲诈勒索导致婚姻破裂
夫妻之间的信任是家庭和睦的基础,而王女士的婚姻却因丈夫对她的极度不信任而蒙上阴影。王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在其出国期间,擅自登陆她的网站账号与其同事聊天,并利用对方身份及社会地位胁迫该同事,并勒索了人民币10万元。此后,张先生因敲诈勒索罪依法逮捕。日前。王女士为了解除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女士诉称,她与张先生于2007年认识,2008年初登记结婚。由于双方接触时间过短,了解不深入...
同居时单方财产公证法院不认
  同居期间,女方独自去做了个财产公证,哪知最终两人的感情出现危机并为分财产打官司时,法院却没有认该公证。日前,大渡口区法院判决了这样的关系并分割财产案。   同居六年今分手   王江与周琳原本是一对夫妻。结婚不到半年,因周想到澳门,遂提出假离婚。1999年9月,他们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无共同财产、也没有债权债务。   戏剧的是,结果周最终因种种原因未能前往澳门。之后,双方仍...
小孩不满一岁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小孩不满一岁男方能提出离婚吗-沪律网【沪律网解答】不可以。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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