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离婚不离家”?顾名思义,即是离婚后没有离开家。这是当今社会留存的一种社会新潮流,它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种无奈的痛苦选择和难耐承受,2、“离婚不离家”有什么特征?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已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原夫妻双方仍过着离婚不离家的蜗居生活。3、为什么会出现“离婚不离家”的现象?(1)经济原因。有的夫妻因本人工资收入不...
一、如何处理彩礼纠纷
明确彩礼范围。把彩礼限定于基于婚约和当地风俗习惯而给付对方数额较大财物的范围之内,并明确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可考虑按照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彩礼的用途等因素确定诉讼主体;多方查明事实。
针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举证难、法院查证难的特点,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在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情况下,法官应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注重将婚约习俗与法律相结合进行...
【基本案情】前不久,北京市高级法院公布了一起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的纠纷案。判决结果是:事后反悔不认账的陈先生必须按协议约定,给付前妻李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60万元。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陈先生与李女士原本是夫妻,后因感情不合自愿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对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作出约定外,还约定了补偿条款。内容为:“因离婚为陈先生(男方)提出,陈先生自愿向...
一、结婚彩礼的纠纷问题处理原则有哪些
关于彩礼纠纷的处理,《婚姻法》未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婚虽然离了,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一、...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
原告王丽与被告张伟均系开鲁县东凤镇农民,两人经人介绍相识,2012年2月14日登记结婚,2013年2月20日生育女孩张淼。婚后,原告发现被告沉迷于赌博,不履行家庭义务,虽经亲属规劝仍未改正,故原告欲与被告离婚。被告为继续维持双方的婚姻关系,向原告保证戒除赌博恶习,尽心尽力照顾家庭,后通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被告保证不再赌博;二、若因被告原因造成离婚,则双方一致同意婚生女孩由原告抚养,所有财产归原...
延续几千年的民间习俗
彩礼始于三千多年前的西周时期。那时,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需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外,还必须经过“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程序。“其中纳征也叫纳币,表示男方要送聘礼给女方家,这个聘礼就是民间俗称的彩礼,通常算做订婚的表现,向社会公示两个人或者两个家庭确定缔结秦晋之好。”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侯学宾向记者介绍。
“在古代...
夫妻在离婚时会在离婚协议中作出一些约定,但因为夫妻双方法律知识的欠缺,造成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变成了无效约定。本市律师黄培介绍了几种离婚协议中的无效约定。·不得限制再婚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的自由,不受他人干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不得限制生育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
读者张女士来电咨询:2010年年初,我的儿子与其女朋友相识,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发现彼此性格相近并约定于2011年10月1日举行结婚仪式。同时,男方于2011年8月给女方70000元彩礼,但在2011年9月28日双方因房子装修及举办酒席地点问题发生争吵,女方提出解除婚约。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能要回彩礼钱吗?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尹星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