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的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是,这一给付期限并不是绝对的,父母对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属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为保护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中又作出规定:...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
2001年1月,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员王某某(男)与本市某电扇厂张某(女)结婚,后生育一女儿王某。2003年8月,张某因工厂不景气而下岗。此后,双方因家庭经济问题经常争吵,并于2005年1月起开始分居,王某某从家中搬出,另外租房生活,张某与女儿王某共同生活。张某靠做家政服务所得的每月300余元收入度日,无法维持母女俩的正常生活。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身...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中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一、抚养费包括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婚姻法所称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不单是生活费,还应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等。在...
储某某在婚姻期间隐瞒事实,使魏某对非亲生儿子付出真情,且经济上支出较多,魏某索要抚养费获法院支持。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魏某诉被告储某某一般人格权、抚养费纠纷案,判决被告储某某赔偿原告魏某抚养小孩期间的生活费76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相识,2004年12月登记结婚。被告2005年9月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均对家庭履行义务,但也经常因家庭...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情况确定: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
夫妻分居,但在法律上仍然存续,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但是实践中负责照顾子女的一方常常无法从另一方手中得到子女抚育费,这样离婚时照顾子女方就会提出要求对方补付分居期间未付的子女抚育费。
法院一般会根据当时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确定一个抚育费标准,然后按分居时间,由未付方用分割所得财产抵偿另一方,不足以抵偿的,可以通过形成债权的方式加以解决。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数额由人...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1、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
(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
(2)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2、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
根据笔者多年从事民事审判经验来看,在离婚判决书中,对于承担子女“抚养费”问题,在绝大多数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往往直接表述为每月、每年或一次性支付多少“抚养费”,实际上这种表述并不科学,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因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是包含“生活费”“教育费”等多种费用的总称,相对而言比较笼统。笔者认为,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面简称《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不从实际需要出发,对有固定收入的,一律将上述规定,作为抚养费的给付标准,造成抚养费给付明显不合理。如,有这样一个案件,父母双方各自月收入高达5000元以上,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按照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