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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婚后升值离婚时如何分割
  导读:随着社会的进步,夫妻之间对财产关注越来越强烈,尤其是当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财产继承时,因为财产关系到一个人生存问题,当无法与他人共同生活时,最重要的就是财产该如何处理。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涉及财产的问题日益突出,当然,我国《婚姻法》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为我们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   婚前房婚后升值,是夫妻共有房还是个人房   晓华(化名)婚前购买一套房屋后,于2009年与...
增加的两类法定共同财产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婚姻法》第十七条进行了补充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解释虽为三项,...
离婚后财产纠纷需注意哪些事项?
  导读: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协议离婚后,如果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一年内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的协议;而诉讼离婚的,想就财产纠纷再起诉讼的,必须是未经判决的财产。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分类   1、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   协议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
对共同财产有争议,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分给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应给另一方相当于财产一半的价值补偿。可见,财产价值的确定是财产处理的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房孳息在离婚时的归属
婚前“按揭”房孳息在离婚时的归属 婚前“按揭”房孳息的归属,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主要通过探究我国婚姻财产立法的时代背景和发展轨迹,考察大陆法系典型国家的夫妻财产立法,从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角度,讨论婚前“按揭”房孳息在离婚时的归属。   一、婚前“按揭”房的概念   为了正确理解婚前“按揭”房的概念,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关键的时间点:(一)婚前和婚后划分的时间点;(二)婚前“按揭”购房的时间点,即什么时...
共同财产的处分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案情简介:1997年2至3月间,王某与刘某相识后,逐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双方商议各自离婚再结婚。1997年8月刘某与前夫离婚,同月王某出资10万元为刘某购买往宅一套,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刘某,并由刘一直居   案情简介:1997年2至3月间,王某与刘某相识后,逐渐发展成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后双方商议各自离婚再结婚。1997年8月刘某与前夫离婚,同月王某出资10万元为刘某购买往宅一套,房产所有权人登记为刘某,并...
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
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   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日益增加与完善的新形势下,民事纠纷日益增多,方式、内容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等一系列问题,为民事审判提出新的问题、新的要求。   一、确认承包责任田地的地位的合法性现在农村生产方式是单家独户,农忙季节时,多发生各类争执纠纷、影响生产工作的发展。特别是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的问题,处分不当便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和矛盾。如原告陈...
医疗保险金是否属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继承手续,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房地产赠与应当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人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四)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者赠与合同(原件); (五)地籍图(原件二份); (六)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地产继承或者遗赠应当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
夫妻共同房产赠不得 换成动产给小三
  夫妻若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赠房行为即被认定为损害共有人合法权益而无效。然而近日一起发生在广州的房产赠“小三”案,却因房产被出售转换成了动产,出现了不同的判决。法院以丈夫作为共有权人有权分割及处分属于其所有的一半房款为依据,依协议将一半房款判给了“小三”。   来自汕头的吴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已有20年,先后生育三子一女,夫妻感情尚好。2001年,两人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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