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对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案例]
小庆和妻子小李婚后添置一辆货车跑运输,收入用于家庭生活。2009年2月13日小庆外出营运时发生交通事故,需赔偿对方人民币十余万元。2009年8月21日小李诉至法院要求与小庆离婚,双方对解除没有异议,但对小庆交通事故所欠下的十余万元属小庆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存在分歧。小李认为,这十余万元钱是小庆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是他违反交通规则过失酿成事故所产生的,应由其自己负责,所以这笔债务应属小庆的...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怎么办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如妇女冼某为了调查丈夫伪造290万元的巨额债务,把所谓债务人提供的并有丈夫签名的借条拿到公安部研究所鉴定笔迹的书写时间,经鉴定,该借条是于1999年初时写的,与借条所写的借款时间1996年不符,从而认定是伪证,因为冼的丈夫伪造债务巨大,被认定犯了“妨害...
江阴市民蒋小姐因与丈夫胡先生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是她的离婚官司还没了结,丈夫的朋友吴凯却一纸诉状将他们夫妻二人告上法庭,称丈夫胡先生向其借30万元巨款未还。面对这笔突来的债款,蒋小姐坚称是“丈夫和其朋友联手设陷”。记者昨日从法院获悉,法院最终判决蒋小姐无需承担债务。
吴凯起诉称,2006年10月及2007年2月,胡先生先后两次分别向其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2008年12月30日前还款,但胡先...
对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如该债权人(即他人)以借贷或欠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列谁为被告呢?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这...
【案情】2008年10月8日,被告孙耀武、阚艳从原告利辛县阚疃镇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10000元,约定利息7‰,借款期限1年。二被告借款后又从亲戚处筹款20000元办了一个养鸡场,2009年5月7日,被告孙耀武、阚艳因家务琐事吵架,经亲友调解无效,二人到利辛县民政局办理了协议。两人离婚后,被告阚艳前往合肥市一超市打工。2009年10月,该笔借款到期,经原告利辛县阚疃镇农村信用合作社多次向二人催要,二被告均以双方已离婚,应由对...
此种情形多表现为夫妻一方因赌博、嫖猖、吸毒等恶习或违法行为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当然,如果夫妻一方的债务并非为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直接发生,而是向第三人借款从事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而该第三人也不知夫妻一方借款的用途是用自上述恶习或违法行为时,作为善意的第三人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形式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但无论如何,在夫妻内部该债务仍始终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为避免被房贷新政“误伤”,打算的阿芳不得不选择“缓婚”。谁知,躲过了首付和利率的压力,却扯出财产归属新烦恼。昨天,阿芳向记者述说了困扰。
3年前,广州人阿芳(化名)按揭贷款买了一房一厅的单身公寓,现在已经拿到房产证。和阿俊(化名)拍拖后,两人考虑要结婚小房子肯定不够用,就想趁房价松动买一套大的。
今年年初,两人便开始看房,双方父母也帮他们找过“大师”算好了结婚...
婚后父母购买的房子离婚后房产的划分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几种常见情况下房产的分割方法:
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天下父母都盼着儿女婚姻生活能幸福美满,所以在结婚后把自己出资买的房子写上另一方的名字也是很常见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房产怎么划分呢?是不是房屋产权都归对方所有呢?且听小编为您详解。
在现实情况中,这...
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有如下几种情况:
1、如果婚前购房,产权属于出资一方,离婚时房产属于出资方,但需要对配偶就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作出补偿;
2、如果婚后出资购买房产,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