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
一、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的证件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二、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
丈夫私卖小车,妻子不认账,买主只好将卖主夫妻告上法庭。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卖车协议有效,善意、有偿取得的财产,依法应予保护,车辆归买主所有。
今年7月19日,厦门市民谢某与张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从张某手里以35.8万元价格买下一辆宝马车,行驶证、购置证、保险等手续同时移交。次日,谢某开着这辆宝马车去维修时,张某的妻子李某拿着钥匙突然赶来,称自己是小车主人,车的主钥匙一直...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购置单位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定性和处理,目前法学理论上无章可循,各地处理又没有统一的标准。
有观点认为:单位出售给本系统职工优惠价商品房是针对特定人的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决定归属时,应判归所在售房单位一方所有,由其补偿另一方出资房款的一半。
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无可置...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
二、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
三、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
王某与丈夫于2009年10月1日登记结婚,但他们的房子是在此前购置的,房产证也是在婚姻登记日之前办理的,因此,由他们合资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婚前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通常采取的下列方法:
(1)实物分割法,即双方各自取得应得的份额,但以不影响财产的功效、价值、用途为前提。
(2)价金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分割取得的价金。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共同物不能实物分割或者分割后可能降低其价值与用途的情形。
(3)价格补偿分割法,即将共有物分割给一方所有,分得共有物的一方向对方补偿其相当于应分得财物部分价值的价金。
免费法律咨询:
我们夫妇以未成年女儿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现在协议离婚,该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
中律网律师:
根据规定,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其次,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所以夫妻均无权处分,该房屋不能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中约定“其它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离婚后起诉要求分割新发现财产,产生纠纷。
马勇(男)与刘芳(女)(均为化名)1994年登记结婚,双主于2004年8月12日通过吉林省某市某区法院调解离婚。经法院主持的离婚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原告马勇与被告刘芳自愿离婚;
其二,位于吉林省某市某区长乐路233号XX室的房屋一套归被告刘芳所有;
其三,双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无...
免费法律咨询:我和丈夫要离婚,我们商定小孩由我抚养,我们住的房子是我们两个人单位的公房,房子应当判给谁?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处理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孩子由你抚养,因此房子应该由你继续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