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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本案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案情:被告顾某某、汤某于2000年1月结婚,2005年3月,双方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并签订,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负责清收偿还。婚姻存续期间,顾某某于2004年1月6日向居某某购买渔网,价值85000元,因顾某某无力支付现款,当日,顾某某向居某某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今欠到居某某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此后,顾某某陆续向居某某还款计54000元,尚欠31000元,经居某某追要后,顾某某于2005年1月10日向居...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   1、协商处理的原则。依《婚姻法》第三...
婚姻法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首先知道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些期间夫妻所得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
夫妻离婚 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案例详解:   黄先生2006年婚前就购买了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总价款为40多万元。但婚前的装修资金由妻子支付,包括家具家电共花了16万元。去年这套房子以95.6万元卖给他人,包括家具家电。黄先生不解,这套房子出售后所得的款项是否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就本案的情况而言,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黄先生的个人财产。但婚姻案件中由于双方关系特殊,对于资产增值如何分...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要多久时间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无犯罪纪录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也可以搞定。   一、办理财产分割公证要注意什么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一)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二)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
2016离婚房产分割规则
  1、离婚,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1)借用他人身份购房。本人不具备购房的资格,而不得不借用具有购房条件的人的名义或者本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只是出于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等目的而以他人的名义购房。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的。   (2)以子女名义购房。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作为父母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考虑,...
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1、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2、离婚时一方转...
只达成离婚协议未办理手续 收入是否算共同财产
  沪律网网友咨询:   我现在已经与我的丈夫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财产也进行了分割,但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请问我现在我挣的钱他还会分我的吗?   沪律网广东深圳萧海燕律师回复:   在法律上你们的夫妻关系并未解除,所以你现在的挣的钱仍是共同财产性质。如果你们的协议里没有对此后的收入作归属约定,那么现在可以再补充协定。   沪律网某律师补充回复: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离婚后同居未登记 一朝翻脸财产分割成题
  夫妻离婚后仍有一定的感情,这种藕断丝连的关系或许可以维系看似完整的家庭生活,但是面对今后的财产纷争该如何认定呢?日前,昆山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该类案件。   庞虎(化名)和刘阿妹(化名)因感情不和于2008年协议离婚,2010年左右,经亲戚朋友及女儿劝说,两人重归于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共同居住在一起,一家三口倒也其乐融融。2013年以来,因女儿读大学不在家居住,庞虎和刘阿妹两人又因琐事产生矛盾,经常发生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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