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对第三人...
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可分为婚内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同居,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既是婚姻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构成重婚的,还应追究...
案情
遭遇中年丧偶的关女士,多年来一直独自带着儿子生活。3年前,关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单身男子孙先生,接触一段时间后,两人决定一起生活。不过,由于二人都是再婚,顾虑挺多,便û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依照当地的习俗,简单办了结婚喜酒,便住到了一起。
经过一起努力,关女士两人经营了一家土杂商店,手头有了些积蓄。不幸的是,关女士在一次进货途中遇车祸身亡。关女士死后,留有一...
【案情】
刘某(男)与刘某(女)于2002年经人介绍相识,因双方均已离异,通过交往,男方于2003年带着两个子女与女方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一直δ办理婚姻登记。同年7月,由男方出资(女方自认)在萍乡市购买了商品房一套,购房款为37522元。购房后,双方共同出资(男方称亦全部由其出资,但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女方只认可男方出资大部分)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购置家具。双方均认可装修、购置家具花费了10万元。从2003年开始...
现在家庭收入已不单单是工资条上的数字了,像股权、经营权以及知识产权中财产性收益,在不少家庭已不鲜见。因而,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婚姻家庭领域里的财产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财产种类、财产争执标的额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在有的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 夫妻财产数额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感情&uci...
【案情】
2003年5月王A与李B登记结婚。2004年7月王A与李C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将李C所有的¥房一套以19.5万的价格出售给王A,王A向李C全额付款后与李B搬入该房屋居住。2009年6月王A向法院起诉与李B离婚,审理中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王A与李B离婚;二、婚后所生女孩由李B抚养,抚养费自理;三、双方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房一套归李B所有。2009年8月李B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婚后共同财产¥...
【案情介绍】
黄某与邱某于1986年7月20日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于1997年在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街道办事处永青村捡尸坳村民小组修建了房屋一幢,房屋所有权人为邱某,共有权人为黄某。后因双方在银行贷款,该房屋被用作借款抵押。2001年9月10日,双方协议离婚,双方δ明确上述房屋归属状况。2009年11月9日,天作公司以上述房屋面积及临时设施与邱某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补充协议,双方约...
社会经济生活的日新月异冲击者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也给法学研究提出了新的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修改后的婚姻法则是典型一例。"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此乃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0条之规定。为适应现代社会保护弱者的时代要求,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继续确认经济帮助的基础...
何某与范某于2006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前两年,夫妻二人感情尚可。2008年夏,范某前往广东深圳打工,并且一年只回一次家。后范某发现何某在家与第三人发生婚外情,遂要求离婚。虽经何某苦苦哀求,但范某仍坚决要求离婚。后范某与何某经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及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3归范某所有。后何某拒绝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范某便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并按双方所达成的财产...
近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因λ于津市市某小区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而争执不下,法院依据2011年8月新出台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中的相关规定,认为房屋产权虽登记在被告李某名下,但该房屋原系杨某与李某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判决该不动产依出资份额属按份共有,该财产应依份额予以分割。
庭审中查明,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于结婚登记前三天由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