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
    所谓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在此类合同中,仅有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权而没有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那么,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作出追认前就不能根据自己的利益来进行选择,只能是被动地依赖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否认,这对相对人是很不公平的。所以设立相对人的撤销权也正是为了使相对人与法定代...
什么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也有效?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是所有的都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情况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所谓“纯获利益”在我国一般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的奖励或赠与、报酬等,对于这些纯获利益...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如要具有效力的,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是必须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合同并没有实际的生效。 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地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则是一种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必需要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确表...
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有哪几类?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以分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两种。 生效期限又称作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则是延缓该合同效力的发生,其作用与附条件合同中的生效条件是相当的。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的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的效力消灭的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条件的作用亦是相当的,故终止期限又称为...
什么是附期限的合同?
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要确定到来的某一个时间。 在附期限的合同中的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一定的期限,把这个规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和失效的根据,但期限的到来是当事人所预知的所以期限是确定的事实。当事人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对于确定的事实只能在合同中附期限而不能附条件。 附期限合同中...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可以随意变更或解除吗?
附条件的合同虽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失效,但是对当事人而言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是不能随意得变更或解除。当符合所附条件时合同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就要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有关损失。所以附条件的合同效力可分为条件成就前的效力和条件成就后的效力两种。 条件未出现前的效力对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表现为当事人不得自行撤销、变更合同的拘束力和可基于条件出现时对该合同生效的期待权;在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则...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有哪几类?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不发生的条件。在此条件出现之前也即本条所说的条件成就之前,合同的效力是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当此条件出现后,即条件成就后,合同生效;当条件没有出现(或成就),合同也就不生效。 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是指对具有效力的合同,当合同约定的条件出现(即成就)时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若确定该条件不出现即不成就则...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有什么特点?
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且以约定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 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的事实。所附条件都有以下几种特点: 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明确得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法定条件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合...
合同什么时候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即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该条的规定,对于合同何时生效法律有两层的规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从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相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问题是合同何时成立呢?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未做任何特别的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
什么样的合同才能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以上是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