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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免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债务的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导致了合同关系及其他的债权关系的消灭,是对债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债务免除行为会产生以下的法律效果: 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免除的那部分债务不必再履行,但尚未被免除的那部分债务仍要履行。债权人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而终止。当债务被全部...
如何理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有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两种,只有违反了这些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 所谓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指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规定人们不得为的某些行为或者必须为的某些行为。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可以一起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强制性规定的一些适用,如果当事人有约定排除了强制性规定的,则构成《合同法》第52条...
代位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代位权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而债权人为保全债权的,债务人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代位权虽有代位诉权有间接诉权之称,然其系属债权人的实体权利。符合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以下四个: 一、是需要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二、是需要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
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无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而订立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沪律网律师认为该规定有两层意思:1、必须一方使用了欺诈或胁迫的手段来订立合同;2、所订立的合同必须损害国家利益,损害个人利用不发生合同无须的法律后果。 所谓的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其订立了合同。欺诈的种类很多具体的有以下构成要件: 1、欺诈一方...
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无处分权人利用合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那么该如何对待这些合同的效力呢? 所谓无处分权人,就是对归属于他人的财产而没有权利进行处置的权利或者虽对财产拥有所有权,但由于在该财产上负有义务而对此不能进行自由处分的人。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如果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那该合同仍为有效合同。无权处分的本质是处分人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处分了属于他人财产,从而侵...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 第一,诉讼时效系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则系适用于形成权。 第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不需都是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要符合法院受案的范围请求权既可,都是可以援用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需要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没用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 第三,诉讼时效有中止、中...
没有公章 只有法定表人人签字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在平常的经济活动中,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日常经济活动都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等。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的权限不是无限制的,他们必须在法律的规定或者法人的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责。但是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却大量存在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情形,如何对待此类的合同的效力?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法人的法...
债权人能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吗?
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的债务,仅是部分履行则是构成违约。债务人先履行部分债务再履行其余债务的,属合同的变更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债权人有权可以拒绝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利益的,债权人应当受领。 债务人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产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的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后而签订了合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可以要求本人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受合同的约束。 构成表见代理合同的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代理行为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与第三人签订了合同。没有获得授权的代理规定了没有代理权或是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这三种情形。 2、合同的...
什么叫做债务的免除?
所谓债务的免除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导致了合同关系及其他的债权关系的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债务的免除一般具有以下的特点: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赠与、和解,或者其他的什么免除的原因是否成立,都不会影响债务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法律上就是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不再要求债务人来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债务的免除而给付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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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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