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3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代书遗嘱有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7-04-13 15:1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43 ℃

      一、代书遗嘱有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

      (一)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

      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

      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4、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5、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6、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二)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代书遗嘱要写明哪些内容

      代书遗嘱格式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代书遗嘱是比较常见的遗嘱类型,一些不会写字的老人一般都会委托他人代书遗嘱。不过,遗嘱是不能由子女或者配偶来代写,否则就会无效。此外,代书遗嘱还需要有见证人,对见证人也有要求。

      到底代书遗嘱有哪些条件才会生效,然后得到执行,详细的内容我国《继承法》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各位可以参考上文的内进行了解。而在代书遗嘱的时候,也是需要注意一下遗嘱的内容的,上述四方面的内容是需要写清楚的,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