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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内容对第三人没有效力
发布时间:2017-09-04 12:04: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34 ℃

  两年前,张某向我借了3万元钱用于经营家里的小商店,说好今年年底还。

  前不久,张某跟妻子王某离了婚,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这笔钱归王某还。

  现在,王某称她没钱还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你可以要求张某和王某共同承担债务。

  当初张某借钱是用于家庭经营的小商店,所产生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张某与王某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分担约定,只约束他们两人,而对你这个第三人而言,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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