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月0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未按协议一年生子 女高管被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7-07-15 06:1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14 ℃

39岁男高管何雷娶回36岁女高管张红,因担心妻子婚后不愿生子,两人婚前签订1年生子的协议,若一年内不生孩子,两人就离婚。婚后张红被查出输卵管堵塞不能怀孕,丈夫要求妻子手术治病不成后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昨日,该案在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婚前签协议一年内生子

  庭审中,张红说,她是我市江北区某国营企业的高管,因为忙于工作,一直单身。去年,她通过婚介所认识了39岁的单身男子何雷,何雷是一房地产公司副总。两人认识半年后决定结婚,但在结婚前,何雷的母亲希望张红在结婚后放下工作,尽快给自己生个孙子。对此,张红最先并不愿意,后经家人劝说,张红顺从。于是,在何雷母亲的要求下两人订下协议,张红须在婚后一年内为何雷生个孩子,否则两人离婚。

  婚后被查出输卵管堵塞

  结婚初期,两人相敬如宾。但两个月过去,何见妻子仍无怀孕迹象,便陪她上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张红输卵管堵塞,无法怀孕。何雷劝妻子做手术或吃中药,但张红告诉丈夫,她有手术恐惧症不能做手术。见儿媳不愿治病生子,检查结果出来后的第三天何雷的母亲就冲张红大骂:“就因为你,让我们家断子绝孙。”今年6月,何雷起诉到江北区法院要求离婚。

  经调解两人重归于好

  张红表示,她不能生子并不是她的主观原因,而且她非常爱何雷,因此不愿离婚。但何雷表示,妻子不能生子虽不是她的主观原因,但不能生子本身是事实,这违反了婚前签订的协议,因此按照协议应当离婚。随后,法院宣布休庭组织两人调解。经过调解何雷表示,虽然他与妻子恋爱不久便结婚,但他很爱妻子。妻子不能生育又不愿去治疗,使得他非常的恼火。并且他的母亲又经常给他施加压力,于是他才起诉离婚。听见丈夫的话后,张红表示愿意克服手术恐惧去做疏通输卵管的手术。何雷表示,将撤诉。随后,法院向两人下达了调解书。

  律师称生子协议合法

  律师对此表示,何、张达成的生子协议如果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那么协议合法。婚后,张违反该协议的行为并不是人为引起,而是因为疾病,因此张不是过错方。至于何申请离婚,也是他行使离婚自由的权利。律师表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定是否离婚的标准,该案中双方最后以调解收场是非常好的结果。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