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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到租期被迫搬离,租客起诉中介公司
发布时间:2019-07-05 15:05:46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408 ℃

一租客和中介公司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是在租期还剩下两个月的时候,因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整顿违法出租房屋的行为,中介公司违反规定将房屋群租,租客被迫搬离了房屋,并起诉了中介公司。上海合同律师指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若没有保证房屋适租,承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租房不到租期被迫搬离,租客起诉中介公司

2013年8月19日,张某与某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张某租赁中介公司所有的一套房屋中的一间,租金标准每月1500元,租期一年。合同签订当日,张某支付租金及押金后,入住该房屋。合同履行期间,中介公司又将该套房屋的其他房间打隔断后出租多人。第二年4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租赁房屋所在小区张贴告知书,对打隔断群租、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违法出租房屋行为进行整顿治理,要求上述房屋的承租人尽快搬离。5月19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清理群租房,张某主动搬离了租赁房屋,距1年租赁期满还差2个月。后张某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请求确认双方租赁合同无效;2、中介公司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及押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与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自觉依约履行各自义务。因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房屋群租,违反了房屋出租的相关管理规定,在相关部门清理群租房过程中,张某于2014年5月19日搬离房屋,法院确认双方的合同于2014年5月19日解除,并判决返还已支付的剩余租金及押金。

上海合同律师表示:合同无效和合同的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和当然无效,合同解除是因为合同履行的情形发生变化或者经过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在合同解除前,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沪律网提示:在张某和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房屋尚不存在不能租赁的情况,后因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整顿治理,张某才无法继续租赁房屋,中介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没有足以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因此张某主张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是中介公司将房屋群租,违反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张某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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