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2月0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离婚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04-08 17:08: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87 ℃

      一、离婚登记的办理条件:

      1、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达成协议。

      二、离婚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外国公民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香港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3、澳门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4、台湾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往来大陆通行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5、华侨提供中国护照,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6、内地居民提供本人的有效户口本和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7、婚姻登记窗口直接提供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8、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一份,离婚协议书为两人一式三份;

      9、单人照两寸的各2张。

      三、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

      1、填表:

      当事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服务窗口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受理:

      当事人持上述表格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审核:

      受理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退回,需补充材料的告知补充。

      4、发证:

      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到收费窗口缴费后到发证窗口发证,取得离婚证书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