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0月2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17-03-16 01:16:21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37 ℃

      一、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非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