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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 离婚协议的内容他不认了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94 ℃

  所有协议和合同对签订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不能说不算数就不算数。

  男子旺和女子春,原本是一对夫妻。结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好,最后不得不分道扬镳。

  去年12月,两人协议离婚,并达成书面离婚协议。双方约定,两人共同所有的一套登记在旺名下的住房,自办理离婚手续之日起30日内,过户到春名下,旺搬出该房屋。协议签订后,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时间过得飞快,很快30日的期限就到了。谁知,旺不但不搬出该房屋,还多次带朋友、亲戚在房子里住。旺的行为让春十分生气,春多次和旺谈,旺的态度都十分强硬。万般无奈之下,春将旺告上法庭。

  庭审中,旺辩称,离婚协议书是春趁着他醉酒时骗他签的,违背了他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旺认为,该房屋是婚后双方共同财产,过户给春一方显失公平,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旺关于离婚协议书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显失公平的抗辩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旺配合春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于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搬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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