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离婚协议一定有效吗?
以案说法:原告韩某某与被告王某甲于2006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而后登记结婚,同年10月30日举行婚礼。后生育一男孩,取名王某乙,又生育一女孩,取名王某丙。双方婚后一直和被告父母一块居住生活和劳动,没有独立的夫妻财产。2014年12月19日上午,原、被告在菜市场卖完菜,被告在盘点菜金后,感觉菜金不太足,便追问原告是否在身上装钱了(原告陈述:被告采取暴力手段对其进行了搜身和侮辱;被告陈述:当时原告情...
协议离婚需具备什么条件
离婚协议专题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法律关系的解除。不具备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当事人自然不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离婚必须由具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本人进行,任何第三人都不得代替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去登记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时首先需要确认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肯定其夫妻身...
离婚协议最容易忽略什么问题
第一、户口处理涉及一方或孩子户口迁移,必须要户主或户口本持有方的配合,在协议中应写明不迁出户口或者不配合办理手续的法律责任。比如说,女方的户口在婚后迁入男方家,男方要求女方在离婚后将户口迁走,或者抚养权归女方,孩子的户口要从男方处迁到女方处,必须要双方配合提供户口本原件及相关证件。因为户口纠纷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公安机关也无权干涉,所以救济途径只有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责任...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可否撤销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考虑到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父母往往会将房产留给孩子作为一种补偿。或是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下,为了公平、顺利的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很多父母也会选择将房产留给孩子。但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也有不少父母会因为住房困难、经济困难等多种原因,而对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留给孩子一事反悔。这时反...
2016净身出户离婚协议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男方:XXX,男,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女方:XXX,女,汉族,X年X月X日生,住XXXX,身份证号码:XXXX双方于X年X月认识,于X年X月X日在XXX登记结婚,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儿子,名XXX。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女方净身出户。三、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XXX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
离婚协议约定把房屋给子女可以撤销吗?
基本案情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高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某小区59号房屋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所有。2013年1月,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高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高某,目前还处于于某某、高某某共...
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案例:李某,女,28岁,2006年嫁给比自己大12岁的某公司推销员孙某为妻。婚后不久,李某即发现孙某与一女子有染,经调查该女子系孙某客户公司业务员。李某大为震怒,与孙某大吵一场,孙某表示悔过,并写下保证书一份。但时隔不久,孙某又旧病复发,被李某逮个正着,李某回家就提出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孙某同意把自己婚前购置的一套商品房给李某作为补偿。后因发现女方怀孕,遂不再提离婚一事。半年后,李某不幸流产...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离婚协议书写得好,将为双方日后的平静生活创造良好基础。反之,可能会婚虽然离了,但是还有许多遗留问题给双方带来麻烦。一、...
离婚后能要求变更离婚协议吗?
1、婚后能否要求变更离婚协议?网友提问:我去年和老公办了协议离婚,我们的《离婚协议》里写了“无共同财产”,但离婚后我发现对方隐瞒了一套房产,还有两个我不知道的银行账户,请问我还能重新要求分割这些财产吗?律师回答:实践中,如果离婚协议中未明确写明具体财产的分割方式,法院一般会将未写入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
怎么理解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已分割完毕
1、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