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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探望子女协议书
协议人:姓名协议人:姓名性别女出生年月 协议主题: 探望子女时间、地点、方式等协议时间年月日协议内容: 协议人和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孩子(姓名、年龄)的归某某。、、、、、 二、某某对孩子(姓名、年龄)享有。 、、、、、、 三、探望的时间:每月或每星期几次或随时探望、、、、、 四、探望的方式。、、、、、、交接、接送等、、、、、、、。 五、如有其他应时事宜或未尽事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和互谅...
解读:离婚协议的书写规范
一、离婚协议的含义根据《》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离婚协议书的格式男方:某某,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女方:某...
婚姻协议有失公平 法院判决有所考虑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杨英瑜通讯员春雷)“男方若提出离婚,要放弃婚前房产;女方提出离婚,享有该房的一半产权。”昨日,洪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份婚姻协议有失公平。男方朱某今年40岁,女方张某34岁。2005年5月,两人开始恋爱,3个月后登记结婚,未举行婚礼。朱某是初婚,张某是。去年2月12日,朱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协议:若张某提出离婚,则享有朱某婚前一套50余平方米房屋的一半产权;...
《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2.离婚原因;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4.和教育;5.住房的归属;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发给的结婚证。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2.当事人须对...
离婚调解协议是否生效
甲男与乙女经人介绍于2002年10月相识,同年12月10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并于2003年9月生育一男孩丙。在甲、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出资7万元在A市B区购买了65平方米的楼房一套,该房屋登记为甲所有。2007年7月20日,甲与乙发生口角,乙随即抱着孩子离家出走,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在甲、乙分居期间,甲于2007年12月5日由其村委出具了未婚证明,将其夫妻共有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丁,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2008年3月2日,...
离婚协议书不等于离婚证书
案例原告张爱香(化名)诉称:张爱香与刘志国(化名)于1995年8月17日在郸城县宜路镇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已10岁。2004年3月26日,双方协商订立了离婚协议并进行了公证,约定: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女方张爱香并抚养儿子,男方刘志国同意把现有住房(公房)归女方居住,其他财产全部作为抚养费交女方保管使用。此后,刘志国即搬离原告住处。2005年8月,刘志国强行将儿子领回,并对原告进行打骂,无理要求女方支付...
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条款
中的债务条款夫妻婚期关系期间对外借取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此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应当共同偿还。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协商确定对外的债务由一方来偿还,这个约定并不违背法律的规定。但有一定的限制,因为是由双方的其中一方还债,这种偿还主体的确定,只有在“对内”时——即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对外”——即对于债权人而言是无效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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