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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法院离婚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   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通称);2、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
在外打工人员怎样离婚
现在,外出打工人员挺多。对他们而言,家乡不过只是户籍所在地了。这些人想离婚怎么办呢? 离婚有两种方式: 和诉讼离婚 如果两人之间对和问题达成了协议,没有争议,可以选择协议离婚。这样比较简便、省时,只要一个工作日。但是必须回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也就是原籍)办理。 如果达不成协议,或者不愿回原籍离婚,可以选择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双方或者被告一方已经在某个城市的一个地方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
不公开审理有哪些离婚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为,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 公开审理的,可以 不公开审理。”因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凡涉及国家妈咪、个人隐私的,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一律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应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意味着...
丈夫为钱财竟要求离婚
23岁的徐女士身患重病后,好心人为她捐款十多万元。没想到,丈夫钱某不仅在这时提出离婚,还迟迟不愿拿出捐款为她看病。近日,伤心不已的徐女士将丈夫告上了法庭。   徐女士在一家外企从事音响质检工作。   工作中,她与邻车间的钱某相识相恋,并于前年5月结婚。徐女士怀孕后去做孕检,却得知胎儿脑积水,必须引产。失子之痛尚未抚平,去年春节后,徐女士又被确诊患有急性白血病及急性骨髓纤维化。   徐女士的不幸让人们...
婚后心理调适的技巧
  坦诚相处  爱是一种使人奋发向上的力量。因此,夫妻间应坦诚相处,做到互敬互爱,相互关照,这样比赠送礼物更令人高兴。  经常交流  夫妻间要经常坐下来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把自己心中的欢乐与苦衷倾诉出来。特别是在逆境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亲人的慰藉。  尊重对方的个性特征  一对夫妇,即使是青梅竹马,仍有各自的性格特征。一个善解人意的妻子或丈夫,应该尊重对方的个性特征。这样,婚姻就不是一种禁锢...
单方如何离婚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是指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
姐姐要和姐夫离婚 如何找到分居证据
晨报86852818法援热线报道市民赵小姐说:我姐姐是扬州人,多年前嫁到安徽舒城。两人因感情不和,1994年就分居了。此后我姐姐一直独居在常州。电话里我姐姐几次要求离婚,他丈夫也同意但总说没时间。3个月前,他突然打电话来叫我姐姐跟他一起回舒城,可当我姐姐回到舒城后,他又不肯离婚了。无奈我姐姐只好起诉离婚。一个月前,法庭审理结果出来了。说是分居证据不足,不同意离婚。   我想咨询的是:1、分居如何取证?2...
离婚后能不能与收养的孩子解除关系
我和前夫在存续期间收养了一名女婴。后来,因感情破裂,我们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孩随前夫生活,我不承担抚养费用。不久,男方。几年后,男方以养女的名义提出向我要抚养费。我认为当时是他要收养孩子的,养女现在已经6岁,见了我如同陌生人,养母女关系已名存实亡。请问:我可以与养女吗?   你的养女才6岁,属于未成年人。你不能提出解除与养女的收养关系,同时还必须承担养女的部分抚养费。我国《收养法》第26条规定,收养...
患乙肝致分居4年 丈夫无奈诉求离婚
因丈夫患有乙肝,妻子怕被传染而与丈夫分居,丈夫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6月16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判决准许原告刘龙根(化名)与被告李金花(化名)离婚。 法院查明,原告刘龙根与被告李金花于2002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谈婚,2003年1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直不好,也没有生育小孩。2003年2月,原告刘龙根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时经检查发现患有乙肝,由于被告李金花怕被传染而常为此事...
哪些情况下限制一方提出离婚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三十三条)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3)判决不准备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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