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当事人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也应准予离婚。
,是指当事人在离婚时向配偶提出的具体要求,可以自行协议拟订,也可委托离婚专家代为谈判。如果自己和配偶谈条件,应该考虑如下四个方面: 例如:(此处只是简单举例,具体情况还应该根据每个人的个案仔细分析) 1. 共同财产怎么分? 银行存款,股票,证券,股资,股份,保险金,公积金,债权,金银首饰,古董,字画等统统列表清算,双方可以按约定处理,也可以按法定处分。如果双方争议太大,就起诉到法院,让...
法律咨询: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离婚? 律师解答:《》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如果一方明知对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结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顾,法律仍保护这种。但是,结婚时不知对方有生理缺陷,而且经过医治无效,导致感情破裂的,本人坚决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以由人民法院...
一、关于离婚条件。
《婚姻法》有如下规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
妻子婚后做变性手术可以提出离婚吗:妻子变性后,难以履行夫妻义务,婚姻关系难以存续,丈夫是可以离婚的。
诉讼离婚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
1、哺乳期内离婚有哪些限制?
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提出,但对男方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定不予提出。《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作出这样限制男方在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时不得提出离婚,主要是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有利于减轻女方的精神、经济负担,有利于胎儿、婴儿的成长、照...
王某和丈夫李某结婚两年后,李某离开,手机停机。李某失踪3年后,王某在朋友提醒下,将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他离婚。近日,于田县人民法院没有受理这起离婚案件,但在该法院引导下,最终,在李某缺席的情况下,李某原籍所在地的法院判决王某、李某解除婚姻关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案情:
2009年春天,她和李某从甘肃老家来到于田县打工。3个月后,两人领证结婚。结婚第一年,李某还能天天回家,从第二年开始,...
82岁的付老太称老伴领取军人补助不给自己花,起诉要求离婚。近日,通州法院认为付老太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判决驳回了她的离婚请求。
据了解,付老太和邓老汉于1949年结婚,在一起生活已60余年,两人均已年逾八十。
付老太于近日起诉称,邓老汉每月都领取军人补助,但从来不把这笔钱给她。她只有每个月300元的村里补助,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生活没有保障。付老太认为,自己与邓老汉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起...
法院对于起诉离婚的案件,对于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区分界限的。一般具有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等情形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
导读:怀孕期女方能要求离婚吗?怎么离?关于这个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吗?怀孕期女方能要求离婚吗?怎么离?
怀孕期女方能要求离婚吗?
我国法院受理女方在怀孕期提出的离婚诉讼,然而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除非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发生,男方才可以再女方怀孕期间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