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 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 必须是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条规定,确定赔偿金的数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据此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应考虑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的程度、具体的侵权情节等因素。 第一,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
浙江省首例家庭施暴案,经慈溪市法院审理,于11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同时认定徐力殴打马筠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马筠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具体赔偿数额结合本案实际酌定为2万元。据悉,这是今年7月31日全国妇联、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七家单位《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出台后,浙江省做出的首个判例。
1998年,原告马筠经人介绍与大自己8岁的徐力结婚。婚后,徐力经常对马筠实...
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
偶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能否主张精神赔偿? 一些当事人中常常问到这样的问题:我的老公或者我的老婆与他人有染,我又足够的证据证明他们发生了两性关系,我是不是可以主张赔偿精神损失?每当本站律师回答不能时,几乎所有人都不能理解。从事实层面上看,的确是不可理解。配偶一方与他人都发生了两性关系,而且都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怎么就不能要求赔偿呢?无过错方的合法利益岂不是难以受到保护了吗?...
【案情】王某和夏某自愿登记结婚,1994年育有一子。2007年6月因王某经常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居住,于是双方约定如王某晚上十二时至凌晨七时不回家居住,每小时付空床费200元。事后由于王某经常不回家,双方发生打架纠纷。2009年8月,夏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王某支付过失赔偿费10万元及空床费3万元。
【分岐】“感情不忠赔偿款”属于违约还是侵权责任?
第一种观点:“不忠赔偿款”的约定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庭审1个多小时无果,双方情绪失控在法官办公室里发生抓扯
本报率先报道的我省首例“空床费”案,曾引起央视等众多媒体关注。昨日,彭州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妻子尹某以独守3年空房为由,向丈夫董某索赔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共5万元。不料在法院宣布休庭时,尹某及家人与董某发生抓扯,大闹法院40分钟。最终,法院派警车护送董某回家,这场闹剧才因此收场。
空房3年妻子索要5万元损失费
昨日上午,尹某在其母亲等人陪...
有外遇能得到赔偿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仅有婚外情即婚外性行为,法院支持赔偿诉请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离婚损害赔偿中全部赔偿原则怎么理解?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全部赔偿原则的含义,是指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违法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夫妻一方的特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赔偿应以该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对损害赔偿的性质历来有补偿主义与惩罚主义不同观点之争。笔者认为离婚损...
离婚赔偿责任由谁承担?根据《婚姻法》第29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而且必须是因为对方的过错导致的离婚。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的一方。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不提出离婚,而是单独依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也就是说,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是以提出离婚诉讼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