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一方婚前个人房产或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可取得房产权利证书;若取得房产权利证书有困难的,或者产权登记尚在办理过程中的,可以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到房屋登记主管政府部门调取房产预售、销售的备案或登记信息,同时准备好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书证。
2、若房产权利证书上载明有未成年子女之外的第三人共有人的名称,因房产涉及案外人权益,法院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
3、若当事人以向银行按...
国产热播剧《离婚律师》中,女律师罗鹂通过色诱池海东并录下池海东承认自己有婚外情的录音证据,逆转庭审形势,使得池律师“净身出户”。那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类录音证据是否具有效力?法官是否会将此类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呢?
1、视听资料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四项之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民事诉讼证据,即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
导读:通常情况下,离婚证据收集的难度不会太大。但是,如果涉及损害赔偿或财产隐匿问题,收集和保存离婚证据往往成为当事人的首先面对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在起诉之前,一般应当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
导读:最高法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中对此问题作出了新的解释。新的司法解释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同时,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
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关于证据的其他特征的论述可参见刑事诉讼法学部分中的相关内容。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否则不具有证据效力。对证据合法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和维护他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们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双重要求。合法性主要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
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手机短信作为诉讼七大类型证据之外的新类型证据正逐渐被摆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及当事人的质询,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国法律上规定有以下七种类型: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¼,无论是哪一类证据均应当具备客观、关联及合法三大性能。
评定手机短信能...
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
(1)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审查手机短信的λ置是否出现变动,发出(收到)的信息是否仍在发(收)件箱中;
(3)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ì...
法院诉讼离婚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为什么这些证据不能认定过错 1.手机短信、电子邮件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实为书证的一种,在日常生活中作为交流思想,传递信息的工具,被大量运用。在现实生活中,也恰恰是这两类书证,特别是手机短信,作为曝光婚外情的“罪魁祸首”。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所记载的内容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并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其法律依据是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签名法》。该法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
离婚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
开封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汪来超
近年来,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离婚案件所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