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0月0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婚内财产调查是否可行 ?
婚内财产调查可行 如同婚前财产公证一样,婚内财产调查是完全可行的,只不过目前大多数人还没有行动或还没有] 意识到而已。《婚姻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 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尤 其是对共有财产做出处分的,应由双方协商一致。但由于夫妻经济地位的不平等,直接创造财富的一 方经济大权在握,久...
婚外情证据如何收集
1980年,婚姻法颁布的那个时候,婚外情、第三者是与时代格格不入的,因而,法律根本没有将其纳入规范的内容,倒是将封建婚姻的残余作为重点管制对象。而今,新的思潮新的观念接踵而来,以法律制约婚外情、第三者,以法律维护合法的婚姻,这是受害者共同的心声。 2001年,婚姻法进行了修正,但还是未对婚外情、第三者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修订后的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认定...
“捉奸取证”不可误入歧途
编者按 据婚姻律师网统计,目前由于第三者导致离婚的比率已占到整个离婚的60%以上。既然一方有“婚外情”,在考虑离婚时,出于心理平衡,另一方往往用尽各种手段,甚至动用私家侦探获取对方“不忠”、“有奸情”的证据,以便在离婚时,求得心理上的慰藉及财产分割上的利益最大化。 当事人不择手段、不惜成本地“捉奸”取证,其心态或许可以理解,但是,这些证据对于离婚果真那么重要吗?费尽心机取得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究...
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1、离婚调解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
离婚案件庭前调解是否必要?
  导读:离婚案件庭前调解即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也明确,不进入诉讼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种特殊审理方式。那么,离婚案件庭前调解是否必要?   一、庭前调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国法律对婚姻的解除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件,从而为离婚案件的庭前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
离婚诉讼外调解的步骤和结果
  导读:在离婚调解的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这里主要分为一般离婚案件和复杂离婚案件:   【一般离婚案件的诉讼外调解】   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人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
做好离婚准备
  一、选择离婚途径:协议还是诉讼   解除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调解办理,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
离婚调解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
离婚后又现新财产 释法调解各得一半
前夫离婚后又发现新的共同财产,遂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分割。3月31日,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原告曾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07年,原告曾某某与被告陈某某按照传统仪式结婚,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同年生育一男孩。2009年4月13日双方补办登记结婚。2009年12月3日在章贡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并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分割。后原告发现被告在2008年12月17日私自收藏了夫妻共同存款30000...
离婚纠纷的调解
离婚纠纷是民间纠纷中常见的一类纠纷,它危及夫妻关系,影响家庭和睦,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因此,正确调解离婚纠纷,对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重要意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离婚纠纷,要坚持婚姻法的婚姻自由基本原则,提倡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反对资产阶级、封建主义的婚姻观点和旧习俗。同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行调解,更不得因未经调解或...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