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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非儿戏 草率签订损权益
今年9月,民政部发布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3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50万对,比上年增长12.8%,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281.5万对,法院办理离婚68.5万对。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0年递增。2004年,我国的粗离婚率仅为 1.28‰,2010年突破至2‰。到2013年,已经高达2.6‰。有人说,我国已经步入到“离婚时代”。而当一段婚姻结束时,如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
结婚不成怎么要求返还彩礼?
  1、结婚不成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对于不受当地风俗习惯限制的日常往来的小礼品、衣物等,则一般按无偿赠与来处理。   2、什么情况下可以返...
离婚必看《离婚协议书》常见的七大误区
离婚时,一方急于结束不幸的婚姻,草率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由于原离婚协议书签订的较为简易,法院往往不会对离婚条件重新认定。误区一: “财产已分割完毕”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分割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现实中,双方在对住房、存款等财产的归属约定后,往往结尾加上一句“财产已分割完毕”,该表述应理解为系针对前...
“彩礼”返还时如何向“媒人”取证
  在审理该类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往往对给付彩礼的数额产生较大分歧,而彩礼一般都是由男方经媒人之手转交女方,这时媒人就成了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数额的 关键证人。但由于证(媒)人往往都是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或邻居,媒人存在着怕得罪双方的思维,故往往拒绝出庭作证,充其量只是碍于原告方情面仅仅出具一份书 面的证人证言,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
2012年最新离婚协议书概述
摘要:离婚协议书(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离婚协议书所要包含的内容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
女子悔婚拒退彩礼 我国的《婚姻法》是什么规定的
  近日,在耀州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调解下,男方成功要回了为结婚东拼西凑借到的2万元彩礼钱。   2013年11月,赵辉(化名)与张澜澜(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4年5月订下婚约。在女方父母的索要下,赵辉给付张澜澜彩礼现金14880元、价值7100元的“三金”、手机及照相机各一部。2014年9月,赵辉再次向张澜澜给付彩礼10000元。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当赵辉向张澜澜提出结婚时,张澜澜开始以各种借口推脱,最后明确表...
如果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
离婚是否必须返还彩礼钱?
  “我与丈夫邱某结婚多年。结婚以来,邱某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与我争吵,并殴打我,导致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现我想与丈夫离婚,但是他说只有我返还当初他给我的2万块彩礼钱,法院才会判决我们才能离婚。请问我是需要返还邱某彩礼钱,才能离婚?”   律师解答:   谢谢您的提问,现就您的提问作如下解答: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的准则。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
离婚协议书中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
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一方没有惩罚措施,因此,建议再加上一句:“若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算罚息”,这样,若给付义务人不按期履行,自己就会感到罚息的压力,从而可以达到惩戒的目的。
妻子因感情不和诉离婚 丈夫欲索回彩礼被驳回
  原告张丽(女)与被告李民(男)经人介绍相识,于2010年11月登记结婚。在双方登记结婚前,被告李民曾给予原告张丽彩礼钱20000元。由于两人在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常因家务琐事争吵,感觉到双方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不堪忍受的妻子张丽最终诉至江苏省分宜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丈夫李民却要求其返还结婚时收取的20000元彩礼。   法庭审理中,原告张丽称,由于自己婚后产下一女,这引起了丈夫及其家人的十分不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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