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某地产大佬婚变,引起大家对婚姻财产分割的热议。相比不可量化且捉摸不定的爱情,财产则是个保卫起来更加有法可循的东西。合理地运用法律设计,最起码可以保卫住我们的婚内财产固若金汤。大腕和商贾们的婚变总免不了抢镜。这不单是因为他们作为社会名人的高人气,还有在各自领域的令人咋舌的巨额分手费以及极具杀伤力的广泛影响。鉴于爱情的玄妙,此处不探讨如何保持维持爱情化学反应的多巴胺以及羟色胺的浓度问题。...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去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人要求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军人...
1、婚前按揭房的权属问题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产证,产权人为购房人一方,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由于支付首付款时间和房产证取得时间均在婚前,另一方的名字也未体现在房产证上,表明双方不存在房产约定,房产的权属在婚前已经确定了,在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属于婚前首付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后登记房产权属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形。由于房产证的取得是婚前支...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案情简介:
小杨和小马认识不久感情急速升温,谈婚论嫁近在眼前。两家父母一合计决定共同出资购买婚房,于是小杨家出100万,小马家出50万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办产证时写明小杨和小马共有。二人也很快领证并举办了婚礼。可婚后不久小夫妻就因性格习惯等原因闹得不可开交,离婚难以避免。而此时房价涨了近一倍,房子的归属给这对本想好聚好散的新人蒙上了一层阴影。
按照小杨的说法,房产证上名字虽是两个人,可大部分...
夫妻一方军人如何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由此可见,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须经得军人同意是一般原则,许多人误以为只要与军人结婚,自己就丧失了离婚的自由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婚姻便绝对无法解除。法律在保护军婚的同时还要保护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鉴于此,本条也规定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也即在军...
一、婚前财产怎么约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两种:
(一)婚前财产约定形式
对婚前一方的财产也可以约定为双方共有或归一方所有。这种约定是将一方财产无偿转移给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财产约定必须双方自愿、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约定是一种双方法...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
离婚 军人离婚 与现役军人离婚如何办理?
现役军人是指具有军籍,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军官、文职人员和士兵。退伍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以及部队中...
一、案情简介
郭某诉冯某某离婚一案中,争议焦点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问题。其一,郭某婚前炒股开设一账户,结婚登记时账户市值21万元,婚后郭某一直关注股市行情,经常买进卖出,离婚时账面市值为365000元;冯某某婚前买了18万元基金,因基金净值状况不佳,冯某某婚后一直未动基金,即属于“零操作”,离婚时基金账面市值201000元。其二,郭某婚前持有某公司的股权,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郭某与美国某...
我国的婚姻家庭法立法对于军婚问题始终给予特殊保护,这是婚姻家庭立法的传统。新《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的范围: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复员、和转业军人及在军事单位中工作并未取得军籍的职工和其他人员不包括在内。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