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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家住东兴区南华小区的李女士与丈夫刘刚于2004年结婚,结婚后李女士与丈夫刘刚一直感情不和,李女士提出与丈夫刘刚离婚,但刘刚一直不同意。于是李女士便搬出去独立一人生活,这样一直分居已经6年了。今年李女士想到人民法院起诉与刘刚离婚,但是双方就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分割发生纠纷故诉诸于法院。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
离婚后婚前彩礼是否应返还
  一直以来,夫妻离婚对于婚前彩礼是否应该返还争论不休,一方认为离婚后婚前彩礼应该退还,另一方则认为不应返还,因此产生了诸多矛盾和争议。那么离婚后婚前彩礼是否应返还呢?最高院对此给出了说法。下面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彩礼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
离婚时发现孩子非亲生能否索赔
  导读:重庆一男子养了女儿11年,不料在妻子提出离婚时,却发现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该男子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妻子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补偿女儿抚养费6.6万元。近日,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作出判决,准许这对夫妻离婚,并由女方赔偿男方精神抚慰金2万元,补偿小孩抚养费2.55万元。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 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14年12年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据阿军讲,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   阿军为了息...
离婚协议约定房归前妻 男子反悔占房6年半
  海口一对夫妻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房归前妻,男子反悔占房6年半,前妻要求还房并讨要15万元“房屋占用费”,海口美兰法院判决:男子协助办理过户。   2008年,郑文英与丈夫吴海成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房产归郑文英。几年过去,吴海成一直没有搬离这套房屋,也不愿过户给郑文英。为此,郑文英起诉到法院,要求吴海成将房屋过户,并支付占用该房屋6年半的费用共计15万余元。   女子:离婚6年半,前夫仍占用房...
关于离婚赔偿法律适用
  关于离婚赔偿法律适用   夫妻在婚姻纠纷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基本有两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抚养能力及子女的意愿来决定。婚姻财产分割会根据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或法院按照法律审判后的判决来进行。   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弱势的妻子拿出夫妻所有财产(包括公司财产)的证据,如果妻子独立操作,这无异于要求妻子是位财务专家,这往往是不现实的。   根据实际情况统...
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人寿保险合同从最终的财产归属的角度来看,投保人享有合同处置权(包括退保的现金价值)和收益权(红利和其他收益);被保险人享有生存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身故受益人包括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包括现金价值、生存金、红利收益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作为...
房产作为个人财产时的处理情况
  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下列情况认为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   (一)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二)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
离婚时的困难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一方生活困难是:1、没有住房;2、失去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三、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四、生活困难的...
夫妻共同财产不得擅自处分
  朱女士无奈之下,将丈夫和女儿告上了法庭。朱女士一手将女儿抚养成人,本来和女儿的关系应该是很好的。但是,丈夫和女儿的种种举动,却让朱女士很寒心。   A处房屋是朱女士和丈夫结婚后用积蓄购买的商品房,由朱女士一直主内,所有对外事务都是由丈夫处理的,当然购房的事也全部都是由丈夫操办的。当丈夫拿回登记在他一人名下的房产证时,朱女士说了一下为什么不写她的名字,丈夫回答道写谁的都一样,写了他的名字,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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