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17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协议离婚的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应注意: 1、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的,不予办理。
判决不准离婚在半年内起诉一律不受理吗?
  案例:刘红与丈夫结婚八年,起初两人相处的还行,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两人逐渐产生矛盾,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刘红实在是对这种日子过腻了,来到区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夫妻感情系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基础。根据查明的事实,原、被告系自愿登记结婚,且婚后感情尚好,双方均应珍惜,慎重对待婚姻问题。现夫妻关系受到伤害,主要是因家庭琐事及双方缺乏沟通交流所致,但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
协议离婚的是实质性条件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1、 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 离婚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 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
离婚诉讼的费用是如何分担的
  1.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责,离婚案件一般平分;   2.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协商负担诉讼费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   3.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   5.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   6.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与程序
  一、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五)当事人必须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必须一致,双方或一方必须是本县常住户口)。   二...
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何要求?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一、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的合法当事人,如果是,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
离婚案件举证要点
离婚案件举证要点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 (三)证明感情破...
协议离婚挺文明离婚协议先搞清
  越来越多的分手夫妻选择协议离婚,用这种方式离婚节省时间,免去了诉讼费用,又利于二人以后的“友好相处”。   一旦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就表明作为一个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人,你已认可其中的条款,并要按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一定要考虑清楚,这可不   是儿戏。   ●案例一   2005年10月,老王与妻子阿苹协议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套住房为男方,现考虑到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
诉讼离婚流程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诉讼离婚--起诉(原告)、应诉(被告)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