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作为同居关系的一种特例,《婚姻法》规定应理解为将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姻进行审理应符合主观、客观两个要件。
(1)客观要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2)主观要件:原告起诉时要求离婚,或者原告起诉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而被告认为是事实婚姻要求按离婚纠纷进行审理,亦即至少须有一方主张按离婚纠纷进行审理。符合这两个要件,法...
有当事人提出,她在与丈夫离婚后发现,其丈夫在离婚前外面与其他女性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一个子女,但现在已经离婚离婚了,她问是否有权在登记离婚后能否起诉要求前夫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这位当事人有权提出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困难,另一方仍有提供适当经济帮助的责任,具体办法可由双方协议。一方年轻有劳动能力,但生活暂时有困难,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者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双方结婚多年,一方年老病残、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另一方应在居住和生活方面,予以适当的安排。在执...
诉讼中决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是根据三个条件综合考虑的: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收入多的肯定要比收入低的支付的多;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各地生活水平有差异,应当和当地的生活水平向匹配。
抚养费是用于子女的成长,父母双方当然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也就是说抚养方不要对方的抚养费,自愿承担全部费用。但是这应以不影响子女的成长为前提,应经过法院的审查。如...
1、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一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2、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婚前财产协议的客体。如果婚前协议约定了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财产的部分是无效的。
3、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一、复婚或者再婚有无时间限制
离婚多久之后可以复婚?有没有时间限制呢?其实离婚之后再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随时都可以,只要感情还没有破裂。那么,复婚需要什么程序呢?
二、复婚...
总的来看,司法实践中对于越来越多“忠诚协议”的案件,法院的解决方法主要分做两种,一是承认该协议的效力,二是否认其协议的效力。由于立法上没有明确的关于“忠诚协议”的定性,因此法院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各法院对“夫妻忠诚协议”从性质到法律效力的认定都不尽相同,但在离婚纠纷中,判决准予离婚的大多数法院还是支持夫妻“忠诚协议”的效...
针对我国目前“不登记”结婚的现状,婚姻法第8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该条规定的立法原意是基于我国实际情况,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关系的一种补救规定,同时也是对结婚登记必要性的着重强调。
在实际操作中,要掌握如下方面:
1、并不是所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均可补办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补...
关于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法律并无具体的规定,理论界亦有争议,但一般认为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被抚养人是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
第二,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
第三,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
第四,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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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进行婚检,对将来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
通过婚前全面的体检,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和疾病,从而达到及早诊断、积极矫治的目的,如在体检中发现有对结婚或生育会产生暂时或永久影响的疾病,可在医生指导下作出对双方和下一代健康都有利的决定和安排。
2、有利于优生,提高民族素质。
明确诊断,并根据其传递规...